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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福林:国际板也是证监会工作重中之重(2)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作者: 曲瑞雪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18 11:10 
核心提示:仇彦英指出,未来随着国内资本市场逐渐成熟、稳健,经济已经无法满足资本市场的发展要求的时候,其他配套的法律法规也都得以完善了,再让一些具有国际化背景的企业在A股上市也不迟。 监管风险 媒体记者获得的一份证

仇彦英指出,未来随着国内资本市场逐渐成熟、稳健,经济已经无法满足资本市场的发展要求的时候,其他配套的法律法规也都得以完善了,再让一些具有国际化背景的企业在A股上市也不迟。

监管风险

媒体记者获得的一份证监会内部文件显示,监管层将采用试点方式稳步推进国际板建设。此外,境外公司募集的资金依照有关规定可以考虑允许其在中国境内使用,也可以在境外使用。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国内资本市场的规则和制度基础很难说已经做好了国际板的准备。在监管能力有限、配套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推出国际板必须充分考虑“国际板”的监管风险。

反观中国创业板,可谓十年磨一剑。在创业板推出前,市场无不对其寄予厚望。但推出后,该板块因“三高”现象严重、业绩变脸惊人以及退市制度至今欠缺,而饱受市场质疑。相比之下,国际板面临的情况更为复杂,其中风险更难预期。

市场人士苏培科指出,要让境外企业进来,首先看看我们的游戏规则和市场基础制度有没有国际化,有没有去掉不恰当的“特色”和所谓的“国情”,有没有褪掉“政策市”的烙印。

“虽然我们的高楼大厦等硬件没有问题,但是我们的软件呢?”苏培科表示,首先是国内投资者的素质,然后是我们的监管能力,包括我们的保荐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还有市场里对资本文化的尊重,对契约精神的理解等,都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仅是我们的市场里的违规造假行为太多,就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在海外市场监管中,法制是常态的思维本能。以海外通行的集体诉讼制度为例,海外交易所上市企业受到的是多方的严格监管。近年来,多家中国企业因为不适应海外资本市场环境,而动辄遭遇集体诉讼、受到巨额罚款。

而国内资本市场的监管完全依靠金融监管部门。分析人士认为,仅靠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远远不够,但国内又不具备海外市场通用的集体诉讼制度。如果国际板不能够建立起集体诉讼制度,境内普通投资者的利益将很难得到有效保护。

此外,国际板对于监管部门的国际监管能力也是一种挑战。

“我们看到,很多典型案例恰恰是发生在这些国际型大企业上,譬如安然、世通、安达信、施乐等。一旦这些企业出现治理结构问题,我们该如何监管呢?这些问题都要先想清楚。”仇彦英说。

估值冲击

如何实现“国际板”与主板市场之间的合理联动,一直是国际证券市场面临的一道难题。

资深市场人士马红漫曾指出,在这个问题上,日本的前车之鉴应当引起足够重视。上世纪80年代,日本曾在证券市场开设国际板。1991年高峰期时有多达131家海外大型企业在东交所上市。但随之而来的经济泡沫破灭,让日本经济深陷停滞和衰退的痛苦之中,投资者对外资企业的投资热度骤降。国际板股票交易十分沉闷,股价长期低迷,而维持在东京上市交易的成本很高,于是这些企业纷纷申请退市。

至2003年底,东京国际板只剩32家挂牌公司。2004年4月,东京证券交易所宣布,将彻底改革外国公司在该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制度,取消外国部,对外国上市公司与国内上市公司一视同仁,以促进更多外国公司在该交易所上市交易。日本国际板由此黯然收场。 

马红漫表示,目前A股市场与日本开设“国际板”之初的情形十分类似。国际板的估值水平极有可能有别于A股市场,而更多受制于海外市场的估值规则。由此可能导致两个结果:或者国际板成交低迷、融资受挫;或者对A股市场行情走势形成制约,A股高估值体系崩溃,国内企业融资步伐陷于停滞。

中信证券(14.92,0.09,0.61%)研究部执行总经理于军指出,境外公司进入中国A股市场,热钱是否会借助估值体系存在的差异,通过境外做空打压,从而冲击A股估值中枢,应当谨慎对待。(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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