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时政报刊改制面临成本压力 专家建议民资介入(3)
不只是非公有制介入传媒业,中国行业报协会副会长、《中国经营报》总编辑李佩钰认为,“越来越多的市场化政策行将出台,中国传媒业的大时代即将到来。”“一些受众过窄、过于依赖财政拨款的报刊,极有可能退出,可与此同时,报刊资源也将向优势媒体转移,大型传媒集团也在形成。”
目前,上海、深圳、成都、沈阳、安徽等地均已成立文化产权交易机构,本年内,北京也有望成立中国文化产权交易所。李佩钰说,与部分非时政报刊艰难转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文化产权交易所的助推下,文化物权、债权、股权、版权、知识产权,全部都成为交易对象,而各地新建的传媒集团,又多将上市作为第一目标,文化与资本配置的大势正在形成。
报刊改革进程
2003年6月
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确定35家改革试点单位,其中新闻出版系统21家。新闻出版总署印发《新闻出版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03年7月
中办、国办19号文件对报刊进行治理,核心是在坚持主管主办制度的前提下实行管办分离。
2003年12月
国办下发《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两个规定的通知》。
2005年12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出台,党报党刊、时政类报刊、公益性报刊,实行事业体制,由国家重点扶持。其他报刊社都要逐步转制为企业。
2006年初
农民日报社、科技日报社、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和民族画报社列入第一批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试点单位;机电商报社、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社、中国计算机报社、中国妇女杂志社被确定为转企改制第一批试点单位。
2008年6月
新闻出版总署明确提出经营性报刊转企改制“三年三步走”的战略部署。
2011年5月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表示,中央关于深化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的意见即将下发。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