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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资入驻电信业 路漫漫仍处边缘

来源:飞象网 作者:刘兰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22 16:32 
核心提示:据报道,为了响应和支持去年国务院13号文件中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相关精神,工信部将出台进一步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的方案,并使运营商与广电及民间资本共同组建成立驻地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目前,该方案正在修改完善当中,之后将上报国务院

据报道,为了响应和支持去年国务院13号文件中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相关精神,工信部将出台进一步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的方案,并使运营商与广电及民间资本共同组建成立“驻地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目前,该方案正在修改完善当中,之后将上报国务院批准。关于鼓励民营资本进入电信行业,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只是因为种种现实的壁垒,民资入驻电信业之路并没有想象得那么顺利。

杨木喜

电信、广电、民资三方拟组建新公司

据透露,在这份拟定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的方案中,将由三家运营商和广电方面共同出资51%的股份,民营股份49%,共同成立“驻地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专家表示,此次工信部出台该方案,就是要推动落实13号文件精神,如果通过审批,下一步就看三方合作和执行的力度。

那么什么是13号文件呢?2010年,国务院在1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写道,将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支持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加强对电信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推动资源共享。

13号文件在最后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根据该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尽快将有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另外,去年7月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中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商务部来负责13号文件中对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建设的要求。

民资入驻电信业的漫漫长路

其实,关于民资进入电信业的消息,这并不是第一次发布,肯定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发布。在之前,就有多次提及鼓励将民资引入电信业的政策。之后,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类似民资进入电信业的消息。民资入驻电信业的道路,可以说是漫漫长路。

2010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13文件《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被称为“新36条”。“新36条”第一次明确地把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写入了文件,同时还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的领域还有市政公用事业以及石油、电信、航空、核电、铁路等垄断行业。这是对民营资本放开投资领域的一个里程碑式政策。而早在几年前,“非公36条”就已出台。

早在2005年2月,国务院就发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被称为“非公36条”。

2009年5月,国务院通过的《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石油、铁路、电力、电信、市政公用设施等重要领域的相关政策,带动社会投资”。

进入2010年后,国务院在该年3月底召开常务会议提出通过推进体制改革、健全收费补偿机制、实行政府补贴和政府采购、给予信贷支持和用地保障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电信基础设施等领域。

民资更多地停留在增值服务领域

电信业目前有两个层级,所谓基础电信运营,也叫一级运营,主要指目前三大电信运营商所掌控的网络设施和基本电信业务。与之对应的是二级运营,主要是指信息内容服务和信息技术服务等增值服务,例如互联网业务、游戏、音乐下载等。

一直一来,以增值服务为主的二级运营都是民营资本活跃的领域。民资的蜂拥催生了大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电信业务不管是增值还是基础,都是根据牌照来确定,给你什么牌照,你就经营什么业务。”一些民营企业因无法得到政策放开的支持,依据电信条例法规的框架内容,也就只能在增值电信业务中寻找属于他们自己的天空。而在电信的基础设施领域成功的难度很大,许多公司在电信运营市场几乎没有作为。但涉及到基础电信,民资是久不得入,直到2010年的13号文件才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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