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资本 >

文交所监管缺位 专家呼吁证监会介入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刘敏芳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18 11:17 
核心提示:因为运营中暴露出种种问题,文交所这种金融创新模式也在饱受质疑,天津文交所停牌事件、第三批艺术品上市的了无音讯,试营业的郑州文交所被指开户规则混乱等等。

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以下简称“文交所”)的创新业务:艺术品份额交易制度,在学者及证券业人士看来,确实是艺术品证券化的一种创新。

这种模式也受到了国内市场的认可,很多省市在积极筹备文交所的建立,日前进行的就有郑州文交所和厦门文交所:郑州文交所公告称首批份额产品在近期即将推出,厦门文交所已经启动签约仪式,年内有望挂牌营业。

但是因为运营中暴露出种种问题,文交所这种金融创新模式也在饱受质疑,天津文交所停牌事件、第三批艺术品上市的了无音讯,试营业的郑州文交所被指开户规则混乱等等。

采访中,众研究人士则指出,由于证券市场的复杂性,呼吁证监会介入监管,以实现文化艺术品证券市场运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遍地开花的金融创新模式

文交所创新业务主要是文化艺术品的“份额化”,即以对文化艺术品实物鉴定、评估、托管和表现等程序,发行并上市交易拆分化的、非实物的艺术品份额合约,这种新的金融创新模式满足了文化产业和资本对接的需求,业内一位不愿署名的律师认为,这种模式是大势所趋。

天津文交所被炒作的沸沸扬扬之际,近日,郑州文交所及厦门文交两家地方级文交所挂牌事宜也提上日程。4月11日,郑州文交所公告称,郑州文交所首批份额产品拟于近期推出。而厦门文交所3月30日投资方在香港举行了启动起始签约仪式。目前,厦门文交所的选址已经初步确定,快的话年内有望正式挂牌营业。

而之前,深圳文交所、上海文交所、成都文交所和广东南方文交所已经挂牌,此外,中国文化产权交易所,首个国字头的文交所也将在年内挂牌。

文交所虽然在运营中暴露问题被质疑,但是将艺术品赋予其股份和上市的功能,进行证券化的新投资方式,被采访的业内人士不约而同地认为是“前途光明”。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田利辉在采访中表示文交所的出现,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完善的有益补充,存在着重大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其金融性质主要在于,发现文化艺术品的价值,调动社会闲置的资本资源,推动文化产业的进步和资本市场的发展。

饱受质疑的“自由”市场

虽然文交所的运营模式得到广泛认可,但是文交所作为一个市场交易平台,完善的规则体系不可或缺。而在天津文交所事件中,交易所既是交易方,也是规则制定方,而短期内连续更改的规则,开户制度的改变更被广泛质疑。

即将开业的郑州交易所也面临困境,开户规则被指混乱。

文交所运营中的暴露出的问题的主要原因被指是因为监管部门的缺位,近日被采访的业内人士都担心文交所的运营过于“自由”,会阻碍文交所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

因为文交所至今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所以文交所的各项交易活动还是自律,从交易规则制定到艺术品份额定价,全由文交所自行负责。

上海市李国机律师事务所郑律师认为,被多头审批的文交所,责任更难界定,类似于证券化交易市场,但其交易的又是文化类产品,是证监会还是文化部,实在很难界定其主管部门。

天津文交所事件已经显现监管缺位的后果,采访中数位业内人士都表示,监管空白需迫切提上日程。

亟待证监会的介入

文交所的出现是金融创新的新模式,这一说法被采访的人士都是认同,但其饱受责难的原因,是否也有监管缺位而造成的公信力缺乏?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田利辉在采访中表示,天津文交所的出现是新生事物,是金融创新,是我国文化产业和资本市场结合的具体举措。虽然存在种种问题和不足,但是不能因为孩子哭闹和随地大小便,就将孩子扫地出门。而且,早年的我国股票市场也曾出现过股疯,一样也有盲目和非理性,但是,现在看来,股市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利是远大于弊的。所以,真正的问题是如何监管市场和如何培育市场。(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