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环境下的党群沟通(2)
新媒体被不平衡运用。《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整体上我国网民规模增长进入平台期。这份报告同时指出,在过去五年助推网民规模快速增长的几类人群中,互联网普及率即将触顶;宽带普及率在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之间,在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收入水平人群之间仍然存在,形成了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数字鸿沟。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媒体政治沟通的广泛性,部分群体可能因此而“失声”,甚至“被代表”。但是,那些拥有更多沟通资源并更懂得沟通的新媒体运用者,则在沟通中具有更大的话语权。换言之,通过新媒体反映的民意可能出现扭曲现象。
通过新媒体的沟通欠缺规范。目前,虽然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一系列的规范新媒体的管理法规,但从法规层级看,新媒体立法主要以地方性暂行法规居多;从内容上看,权利保护的内容少,且比较简单,难以充分满足规范新媒体环境权利和义务的复杂现实;从具体法条看,原则性有余而操作性不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很难对沟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信息获取的规则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新媒体环境下的党群沟通与传统沟通方式之间缺乏有效衔接。当前,新媒体和原有的沟通渠道各自输入信息,相互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和协调,更没有资源共享平台。这不仅会造成信息的重复输入,而且可能不利于不同的沟通方式发挥各自优势和作用。
构建新媒体下党群良性互动
面对新媒体给党群沟通带来的积极作用和消极影响,沟通双方尤其是党员干部要顺应潮流,以积极的态度和创新的精神,改善和创造有利于科学、高效利用新媒体的条件,构建起新媒体环境下党群良性互动的沟通局面。
党政干部要提高对新媒体沟通的认识和运用能力。胡锦涛同志在2011年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培养善待新媒体、善识新媒体、善用新媒体、善管新媒体的全方位媒介素养。其中,善待新媒体的核心是领导干部真正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尊重群众包括知情权、表达权在内的基本权利。领导干部要切实认识到信息垄断的不可行性,注重与群众运用新媒体进行无障碍双向沟通。在提高运用新媒体沟通的能力方面,领导干部首先要心态开放,善于学习和运用最新技术成果,使党群沟通在物质载体上保持与时俱进,因为新媒体还在不断发展,电脑、手机的基本操作只是一个基本技能。其次要了解新媒体沟通的特点和规律,善于坦然面对和包容不同意见。同时,领导干部在新媒体环境中沟通要注意语言转换,摒弃陈旧的话语体系,逐渐形成贴近群众的网络用语习惯,学会个性化表达、人性化表达。最后要树立信息权威。领导干部要提高传播信息的鉴别、研判能力,及时利用官方权威的信息资源,及时、准确、权威地公布所掌握的信息,主动设置议题,引导意见领袖,及时、灵活、合理地引导民意。
健全新媒体有序参与的保障机制。于此,党和政府部门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一是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确保民众能够正确、客观地知晓信息。二是培育网络沟通文化,提升群众的媒体素养,提升人们在新媒体沟通中的道德文明水平、自律能力和沟通能力。三是完善新媒体沟通规则,建立定期沟通、及时反馈的制度,保证沟通的有效性,切实追究只走形式、不讲实效的沟通行为的责任。四是遏制不良信息传播,建立各类常态的舆情信息收集、预警、分析机制,运用各种有效手段及时监管网络谣言传播渠道,防止沟通中“群体极化”问题的出现,确保新媒体安全运行。
大力推动信息公平利用。有效的党群沟通,需要社会公众能够自由、充分地表达意见。要做到这一点,前提条件是改变目前信息占有和使用方面的不平等,填平信息鸿沟,增强群众运用新媒体的能力。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要开展“信息扶贫”,除了在接入条件、硬件设备、经济成本上进一步降低门槛,还要在困难人群、边远和农村地区的人群中加强新媒体基础知识的普及,让能够运用新媒体沟通的群众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