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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时代公共危机舆论导向对策(2)

来源:青年记者 作者:吕静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5-16 13:20 
核心提示:(四)极强的交互性 与传统媒体的单向传播不同,网络舆论带有极强的交互性,信息的链接、言论的互动,往往能够让受众举一反三,论战交锋,群情激奋。信息、图片、言论、视频的立体组合,也能以最强的说服力在最短的

(四)极强的交互性

与传统媒体的单向传播不同,网络舆论带有极强的交互性,信息的链接、言论的互动,往往能够让受众举一反三,论战交锋,群情激奋。信息、图片、言论、视频的立体组合,也能以最强的说服力在最短的时间打动读者。所以在上述群体性事件中,一呼百应、应者云集的网络舆论与自说自话、滞后缓慢的官方言论简直不可同日而语,而避重就轻、盛气凌人的官方发言更易在网络上激起群众的抵触心理,引起更多的抨击与指责。

在突发性公共事件中,网络传播的高速性、交互性,传播范围的广泛性,往往使网络舆论在第一时间内占领舆论环境的制高点,而网络舆论的不确定性及评论的主观性,又常促使失实或臆造的不良信息在事态的演变中推波助澜,产生巨大的负面效应,地方政府如不及时澄清事实真相,应对滞后迟缓,或仅仅以屏蔽、搪塞、高压禁令甚至武装驱逐等简单粗暴的方式处理,往往会导致矛盾的激化和事件的恶化,甚至像瓮安事件与石首事件一样,由简单的刑事案,升格为恶性群体性事件,并直接导致大范围的警民冲突。那么,在网络舆情时代,在突发性公共事件中,地方政府应如何面对网络舆论,及时调整自身的定位和心态,积极地解决事件呢?

(一)第一时间快速反应

在大多数突发性公共事件中,冲突并非一触即发,从事件的诱因、推进、演变至最终的恶化,通常都有2到3天的酝酿期,而恰恰是在这个阶段,网络舆论完成了由单纯刑事案向恶性群体性事件的引爆过程。由于网络传播的真实性及可靠性远逊于主流媒体,言者往往凭主观意愿随意增减事实,或以讹传讹,道听途说,因此在信息的传播上带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及随意性,不能真正客观反映事件真相,而上述言论所持立场虽不免偏颇,却能吻合百姓对部分当权者的不满情绪。往往会云集响应,不论有无“别有用心者”推波助澜,都会引发大规模的不满情绪,进而使事态恶化,造成直接的对抗冲突。所以,把握这2到3天的“黄金时限”,对稳定局势、扭转乾坤有着决定性作用。

在上述的事件中,地方政府及官员往往是在所谓的会议中,相互推诿与观望,以致坐失良机。所以,具有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第一时间的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完备的应急机制,是地方政府所必备的执政能力。

所谓的应急机制,其实就是第一时间将真相公开,和对事件客观评判,不要动辄就归罪于所谓的“别有用心者”,以期转嫁矛盾,要及时反省为政的失误,积极检讨,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只要能把握这一要素,在态度上就能得到群众的支持与认可,而隐瞒真相,推卸责任,转嫁矛盾,敌视群众,往往会激化矛盾,引发冲突。

(二)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议程设置功能

所谓的议程设置功能,是指大众传播媒介在一定阶段内对某个事件和社会问题的突出报道会引起公众的普遍关心和重视,进而成为社会舆论讨论的中心议题。①郭庆光教授在《传播学教程》一书中认为:大众传播具有一种为公众设置“议事日程”的功能,传媒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达活动以赋予各种“议题”不同程度的显著性的方式,影响着人们对周围世界的“大事”及其重要性的判断。

第一时间公开事实真相,就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相较于网络舆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信息反馈较慢,互动性差,但其显著特点是信息权威,群众信任度高。在网络舆论众说纷纭之时,主流媒体能有力地击溃传言,还原真相,及时澄清事实,正确地引导舆论,避免民众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盲目跟风、以讹传讹、散布谣言或同政府对抗。真相是对抗谣言的最有效武器,而信息的公开透明则是解决问题的前提条件,在事件的解决过程中,主流媒体要积极参与,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与舆论监督职能,力求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地反映事件的真相与本质。

同时,要积极发挥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官方网站的作用,在“汶川地震报道”、“三鹿奶粉事件”、“玉树地震报道”中,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及官方网站及时权威的信息发布,确保了事件每一阶段的信息公开与透明,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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