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媒体的华丽嬗变 BIRTV 2011即将上演
2011年8月24日至27日,第二十届北京国际广播电影电视设备展览会(BIRTV2011)将于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如期举行。展览会以“创新媒体,精彩生活”为主题,将围绕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媒体在形式、内容上的创新,展示由此带来的新的业务形式、新的生活方式。今年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北京广播电视台和城市联合网络电视台将亮相展览会,并将现场展示其最新最全面的新媒体业务,与到场的各位观众进行交流互动。
新媒体优势突显传统媒体强势出牌
随着新媒体对受众个性化需求满足的提升,中国的传统广播电视媒体也在大力的开发多种新媒体形态,通过新媒体的技术、传播手段,提升自身的影响力、竞争力。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于2010年获批成立央广广播电视网络台(CNBN),CNBN开办互联网广播电视、手机广播电视、车载信息娱乐门户等业务,是以网络视听节目传播及互动服务为核心的跨网络、跨终端、全媒体的新媒体播出机构;中国国际广播电台(CIBN)也于今年1月获批成立了中国国际广播电视网络台,CIBN以视听互动、资源共享、语种集合为特色,广泛涵盖了网络视听节目、手机广播电视、IPTV、互联网电视、CMMB等各种新媒体业态;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作为中央电视台的网络电视台,着力开发多平台、多媒体、多终端新型节目形态,充分发挥电视平台和网络平台的双平台的优势,是以视听互动为核心、融网络特色与电视特色于一体的全球化、多语种、多终端的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广播电视台于2010年成立,由北京北广传媒集团、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整合组建而成。整合后的北京广播电视台业务范围涵盖了广播电视的采编、制作、播放、传输以及新媒体开发等全部领域,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城市联合网络电视台于2010年城市电视台新媒体发展战略论坛上,由25家以城市电视台为主的地区性媒体签署宣言共同成立,成为继央视“中国网络电视台”之后,另一家获得国家广电总局颁发证照的全国性网络电视台。城市联合网络电视台是以网络为节目传播载体的新形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主要开展电视台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通过新载体、新渠道、新手段肩负起传统媒体的传播使命,进一步拓宽了业务范围,打破了传统媒体的地域局限性,更高效更创新的进行信息传播。
业务形态丰富多彩新媒体点亮生活
新媒体正在深刻改变人们的信息接收方式和习惯,极大地增强了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目前IPTV、互联网电视、手机电视、网络电视和网络电台等广电行业的新媒体业务让人们摆脱了必须按固定节目表收看电视、收听广播的束缚,在任何时候都能从互联网甚至移动通讯工具中获得自己喜爱的节目,观众从以前的被动接收信息方式变换为现在可以主动选择接收信息的方式,而且可以从移动互联网、IPTV、广播式的传播CMMB等多种途径满足对信息内容的需求。
BIRTV即将上演传统媒体的华丽嬗变
BIRTV作为亚洲规模最大、水平最高的广播影视设备展览会,今年将力推新媒体新业态的展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北京广播电视台和城市联合网络电视台的参展无疑为本届展览会增添了一抹新鲜的亮色,他们的新媒体业务届时将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6、7号馆悉数展出。他们代表着当下广电行业新媒体业务最先进的水平,并在一定程度上引领着整个行业新媒体业务的发展方向。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