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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融合时代电视媒体应构筑外部监管网络(3)

来源:《今传媒》 作者:秩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5-12 15:01 
核心提示:(二)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扩展监管广度 相对于内部监督而言,外部监督范围更广,约束力更强,监督的力度更大。除了立法限制和专门机构的监管之外,新闻传播中的行业组织对于制止低俗节目的传播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扩展监管广度

相对于内部监督而言,外部监督范围更广,约束力更强,监督的力度更大。除了立法限制和专门机构的监管之外,新闻传播中的行业组织对于制止低俗节目的传播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新闻传播中的行业组织就是指媒体内部根据职业发展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一种行业机构,其基本作用就是制定行业道德规范,捍卫行业利益,进行行业自律。例如各个国家的新闻协会、报业协会、记者协会、编辑人协会、广播电视协会等等,均属于行业组织。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各国经验都证明,有公众参与的监督与制衡是对媒体最好的外部规制模式。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陕西省广电局整合社会资源,建立起了一个开放、各界广泛参与的外部监管模式,该模式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首先是建立专家“智库”。从本地丰富的专家中遴选出一批有责任心、理论水平较高的学者定期监听监看节目,每月对监看内容进行点评。收到专家的意见后,省广电局收听收看中心会把意见及时反馈,要求相关节目部门限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其次是把广大听众观众纳入到监管体系中来。省广电局、省电台、省电视台的热线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并在所属的媒体上进行多次反复公告,在记者节等节日进行广场宣传、问卷调查、召开观众座谈会等,以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对媒体实施透明监督,从而构筑强有力的外部监管网络。

(三)通过媒介自律加强内部治理,实现监管内化

国家政府与公众通常只能在外部对传媒运作产生间接影响。真正直接影响传媒机构运营是传媒的内部治理结构。传媒治理是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的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媒体与所有利害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媒体决策的科学化。

目前省广电局在所属的省电视台、省电台都成立了研究发展部或研究室。机构里都设有节目评估科,对本台的节目进行内部评估自律。节目评估科有专人负责从听众和观众代表中搜集他们的意见,他们会选调出具有独立鉴赏能力的观众,定期对节目进行评估,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节目部门,并监督其整改。例如省电视台研发部每月会出版一本内部杂志《陕西视评》,在这本杂志中,会有《节目点评》和《观众语录》两个板块,主要对全台本月节目专家和观众代表进行点评,对两者提出的意见和批评,栏目组要把整改意见和举措反馈给编辑部,编辑部会在下一期杂志上把整改意见刊登,以便于全台监督。另一方面,在考核机制上进行改革。目前省电视台、省电台都建立起了比较科学和全面的内部考核机制。比如省电视台已经改变了唯收视率的简单考评方式,而是科学应用收视率,用收视率、市场占有率、观众满意度、人均效益等多重指标对频道以及栏目进行考评。在这样的内部约束机制下,使媒体不仅经济效益倍增,同时更为珍惜自己的社会形象,在节目创作中更加注重社会效益。(本文作者是陕西电视台李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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