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旅游法 异地维权成本高可能阻碍新法实施(3)
著名旅游社会学者刘思敏:异地维权成本过高可能阻碍新规
多方索赔问题的提出是进步,这其实在其他行业很普遍,就像买电器,出问题既可找3C卖场索赔也可找具体品牌厂商索赔。而在旅游行业,往往地接社是不负责任的,同时由于旅游者是和组团社签的合同,因此一般也都会找组团社维权。而新规定中明确指出可以找地接社维权,这无疑为游客提供了更加丰富的维权途径。但异地维权涉及交通成本、通讯成本、住宿成本等,因此实施起来有一定难度,很多游客可能因为怕多花钱仍旧选择只找组团社维权。
专家解读
著名旅游社会学者刘思敏:导游行业管理存在漏洞
目前国内的导游入行门槛普遍偏低,因此竞争异常激烈。新的《旅游法》中关于给导游提供相应福利的规定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统一都给导游上保险不太现实,因为专职、兼职的导游都有。同时,承认小费的合法性也是杜绝黑导游的一个关键。不过这些问题都是当下导游行业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如果不及时修正,在未来实施《旅游法》相关规定的过程中会遇到不小的阻碍。
从业者说
国旅总社国内部副总经理孙立群:导游也是“受害者”
可以看出这次新出台的《旅游法》是想出重拳治理零负团费、强迫购物等问题,但是光从导游和领队入手只能是治标不治本。导游本身并不想强迫游客购物,是因为旅行社的接团成本过低导致的,这说明目前导游的收入基本只能靠“提成”来维持。这本身就是不健康的,导游其实也是“受害者”,如何改善导游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收入机制问题才是关键,因为这其中涉及旅游者、地接社、组团社、导游4方面的利益分配问题,不是简单的罚导游就能解决的。
北京国旅总经理陆军:将使入境游雪上加霜
付给导游工资会加大旅行社的经营成本,而这些成本最终会落到消费者的头上,如果国家在对于导游行业的市场监管方面做到位,大旅行社一定非常支持新的规定。不过对于本就不太景气的入境游市场,对于导游的依赖比较明显,而随着导游福利待遇的提高,外国游客来中国的旅游成本也将明显提升,这就有可能使得许多对于东方文化感兴趣的老外不选择中国,而转向其他一些也具有相似文化特征的亚洲国家,这无疑将使入境游市场雪上加霜。
(责任编辑:韩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