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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乡财政所所长挪用公款48万包养情妇获刑10年

来源:正义网 作者:倪建军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0-16 21:52 
核心提示:陕西省宁强县太阳岭乡财政所原所长赵永清,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巨额公款主要花在一名“洗头妹”身上。日前,赵永清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陕西省宁强县太阳岭乡财政所原所长赵永清,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巨额公款主要花在一名“洗头妹”身上。日前,赵永清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检察机关经侦查查明,2008年4月,赵永清担任宁强县太阳岭乡财政所所长,同时兼任该乡核算中心主任和该所的出纳。2009年5月,赵永清结识四川籍女青年杨某后,便迷恋上了杨某。为达到长期与其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的目的,赵永清采用各种名义从乡核算中心支取存款供杨某使用。2008年至2010年,赵永清还先后14次收取该乡四个村的通村水泥路集资款共计12万余元后,未存入银行,除支付4800元以外,其余被其个人使用,至案发未归还。2010年3月5日,赵永清又从该乡九年制学校借款10万元。在一年多时间里,赵永清9次挪用公款共计484896.1元,主要用于供养情人,另外其赌博也花掉了部分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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