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对来历不明流浪乞讨儿童一律进行DNA比对
建县级流浪儿童救助中心
我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不断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规范救助保护工作行为,强化对流浪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和保护,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回归家庭和妥善安置,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现象的发生,坚决杜绝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此外,在“十二五”期间将加快县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
据悉,江西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建立,总召集人是省政府副省长熊盛文。通过这一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此外,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不力、未成年人流浪现象严重的地方,要追究该地方相关领导的责任。
流浪儿童突发急病须救治
同时,要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救助保护。公安机关发现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应当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对于由成年人携带流浪乞讨的,须进行调查、甄别,对有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嫌疑的,要依法查处;对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携带流浪乞讨的,须批评、教育并引导护送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无力自行返乡的由救助保护机构接送返乡,公安机关予以协助配合。
民政部门则要积极开展主动救助,引导护送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对突发急病的流浪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和民政、城管部门应当直接护送到定点医院救治。
DNA比对解救被拐儿童
江西省提出,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拐卖未成年人犯罪,对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和被强迫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未成年人,要一律采集生物检材,检验后录入全国打拐DNA(脱氧核糖核酸)信息库比对,及时发现、解救失踪被拐未成年人。
加强接处警工作,凡接到涉及未成年人失踪被拐报警的,公安机关要立即出警处置,认真核查甄别,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强化立案工作,实行未成年人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充分调动警务资源,第一时间组织查找。
此外,建立跨部门、跨警种、跨地区打击拐卖犯罪工作机制。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被拐未成年人的调查、取证和解救工作。
帮助流浪儿童回归家庭
我省明确规定,要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及时回归家庭。要运用救助保护信息系统、公安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和向社会发布寻亲公告等方式,及时查找流浪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对查找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及时安排接送返乡。
此外,我省要还求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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