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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规定滑雪场人均运动面积不少于20㎡

来源:新京报 作者:廖爱玲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0-07 18:55 
核心提示:10月22日之前,北京市质监局将《滑雪场所运营安全规范》征集意见稿上网征求市民意见,其中拟规定为避免短时间内人流聚集,滑雪场要根据相应数量合理售票,滑雪者人均运动面积不应小于20平方米,营业期间每2小时至少进行1次安全巡查。

10月22日之前,北京市质监局将《滑雪场所运营安全规范》征集意见稿上网征求市民意见,其中拟规定为避免短时间内人流聚集,滑雪场要根据相应数量合理售票,滑雪者人均运动面积不应小于20平方米,营业期间每2小时至少进行1次安全巡查。

滑雪场不应售酒精饮料

《滑雪场所运营安全规范》是由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标准化研究所起草的,对滑雪场所、滑雪场地、滑雪装备、设备设施和公共安全等都提出了具体安全要求。其中提到,滑雪场所应在每日营业前和结束后,对营业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营业期间每2小时至少进行1次安全巡查,安全检查和巡查应做好记录。

而为避免节假日人员拥挤,要求滑雪场所在经营期间,滑雪者人均运动面积不应小于20平方米,并根据雪道的雪域面积和滑雪器材数量,合理进行票务销售,防止人流短时间内聚集现象发生。开放晚间滑雪时,仅限初级、中级道开放,滑雪区域应配备照明和应急照明设施。此外,滑雪场所不应向滑雪人员出售含酒精的饮料。

急转弯处要加装防护网

为保障安全,滑雪道不应有裸露的土石和树根,雪层厚度不应少于30厘米,表面不形成冰状。

雪道危险路段要设有安全网或防撞垫,陡峭和急转弯处要重点加装安全防护装置,这包括:雪道外侧有障碍物的地段,明显危险源暴露的地段,雪道一侧陡峭的地段,拖牵道的必要地段,中、快速转弯处的外侧,中、高级雪道两侧的必要地段,禁止滑行的入口和能冲出范围的终点区及其他必要地段。

同时,对于滑雪必须要用到的装备,意见稿规定,滑雪装备应有检验合格证书,滑雪鞋、滑雪服应定期消毒、保持干燥。对因使用不当而容易造成器材损坏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装备,应明确警示。滑雪场所还要有医疗急救室,配备专用救护车辆和救护用雪橇、至少1名专职医护人员,救护器材和急救药品要摆放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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