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旅游 >

水利部调查云南铬污染 废渣堆放地寸草不生

来源:新京报 作者:新京报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8-15 16:00 
核心提示:昨日,由国家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组成的专家组来到曲靖铬废料非法倾倒点进行取样调查。


曾经被污染的叉冲水库8月14日摄。新华社记者 陈海宁 摄

本报讯 近日媒体报道“云南曲靖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5000多吨工业废料铬渣非法倾倒导致污染”引发关注。昨日,由国家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组成的专家组来到曲靖铬废料非法倾倒点进行取样调查。

是否污染南盘江需评估

今年6月12日,曲靖麒麟区有群众反映部分放养山羊死亡,环保局接报后发现系山羊喝剧毒工业废料铬渣下的积水造成。经调查核实,铬渣来自位于曲靖陆良县的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昨日,国家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一行4人的专家组对曲靖的三宝镇张家营村、越州镇黄泥堡村,还有麒麟区铬渣非法堆放点进行了核查。一是实地核查铬肥料堆放点,二是对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地方进行土质、水体取样。目前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要在评估后才能判定是否对南盘江水系造成水体污染。

相关人员表示,结果将会以最快的速度公布。

将对群众损失评估赔偿

曲靖市副市长陈军介绍,下一步曲靖处置该事件的后续工作包括:组织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对铬渣倾倒地污染情况再进行认真调查和监测,确保无铬渣清理遗漏;将追究监管部门、企业责任,评估赔偿群众损失;继续动态监测好有关区域的水质,定期公布水质监测数据,确保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同时请求省环保厅向社会公布今年以来南盘江的水质监测数据。

粤桂黔联动交换数据

铬渣事件导致网络传言珠江源南盘江受污染。广东环保厅13日表示,已启动应急预案,全面监测珠江水质,每天对铬进行监测,目前的监测数据显示,珠江水质正常。13日下午,云南省环保厅监察大队大队长黄杰说,南盘江水质一直在监测,没有铬超标的记录。

广东环境监测中心站副主任向运荣介绍,此次南盘江、珠江流域交界监测断面是在各个省份之间,各省之间有通报机制,当环境事故发生后,流域各个省份就会启动环境应急预案。“铬是广东省对水质监测的一项常规指标,数据显示没有超标,珠江上游的广西、贵州也向我们反馈数据,三地正在联动交换数据。监测显示水质是安全的。”

现场

堆过废渣的地方寸草不生

早在8月10日,《云南信息报》记者冯蔚等人就前往铬渣的倾倒地曲靖麒麟区越州镇进行了调查采访。昨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描述了当天在现场看到的情况。

“我们在当地村干部带领下走上一条山路,发现路两边土壤颜色很诡异,有白色、黄色、紫色,明显不是当地土壤颜色,地上还有一些小颗粒,非常小像石子一样。当地村民说这就是铬渣,但肉眼分辨不出。”冯蔚说,在靠近这些堆废渣的地方有一些松树,都已经死了,堆过废渣的地方寸草不生,满目疮痍。可能是司机这倒一点那倒一点,最大的一块是半个篮球场那么大,而一路上到处都是。当地村民说,当时把这些废渣清走的时候,连同废渣下面半米多的土都挖了,但是就算挖了土以后,现在还是留下了一些白的、黄的、紫的诡异色彩。

释疑

倾倒的废料有多少?

140余车铬渣共5222吨

曲靖市政府提供的调查报告称,非法倾倒的铬渣系与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承运该公司的铬渣到贵州进行处理的两名承运人所为,两人为节省运输费用,共在麒麟区三宝镇、茨营乡、越州镇的山上倾倒铬渣140余车,共计5222.38吨。第一次倾倒是4月28日,一直倒到6月12日。目前,两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