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钱江三桥塌陷 发布会仅五分钟被指敷衍了事(5)
资料:
对于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湖南省交通厅湘西自治州相关负责人、省州公路局和省路桥集团公司,以及涉及监理、质监等单位的32名责任人给予相应的政纪党纪处分。
解说:
24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2人被给予相应的政纪党纪处分。从国家领导人的关注到雷厉风行的处理,这起再见桥梁坍塌事故已经给予人们足够的警醒。但如今的两起桥梁事故与当年的第一期沱江大桥坍塌,似乎也有不同。它们不是在建,而且是已经通车10余年,它的脆弱是质量不足,还是维护不当健康受损,责任如何划清?追究又是否有力?问号需要一一打开。
主持人:
路桥的质量发生了问题,这个时候就要去追究是谁的责任,在这个问题要追究谁的责任,就要倒过来去追查,首先我们先听听专家的看法,听听应该怎么追查。
记者:
比如说这种建筑工程,出现了事故之后,咱们国家有没有追责机制?
(播放短片)
马人乐:
这个规则应该是有的,应该由建交委牵头,委托哪个鉴定单位检测鉴定,再来组织专家开鉴定会。一般来说交给司法部门的比较少,有的时候实际上有些工程施工速度要求很快,然后准备工作都完善,就仓促上马,然后就施工了。最后出来这个问题,施工单位确实是有责任,但是这个责任也是从客观上分析,跟甲方给他的施工时间太短是有关系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甲方也就不再追究法律责任了,然后施工单位稍微也赔一点钱,这样把事情处理掉就好了。
主持人:
张教授,当我们知道责任应当怎么追究之后,我们不妨再看现实生活中的责任应该怎么追究的,像云南二级公路,现在我们知道是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交通厅在自查自纠,然后武夷山的公馆大桥调查,以交通局为主,黔江三桥怎么调查,现在我们还不知道,总而言之在自查自纠。出了这么大的事之后,用自查、自纠这种方式,您觉得解决的是什么问题?
张国庆:
从多年的实践来看,体制内,也就是他们自己的所谓自查自纠这种做法,不是说一定不可以解决任何问题,那倒也未必。有些时候是可以解决一些问题的。但是从多年的经验来看,追究责任比较有效的方法,恐怕还是需要若干种经过良好的制度设计组合的力量,共同来实行这种追究,效果会比较好。
怎么样叫经过良好制度设计而组合的各种力量?比如说有来自政府的力量,有技术专家的意见,有社会公众的意见等等。社会公众的质疑权、知情权,我认为在目前这样一个条件下,在这个时代,我认为可能尤其应该引起足够的注意。
我们可以看到,现在的百姓有些时候提问题可能不光是一个感性的冲动,有些时候其实还是非常专业,从逻辑上讲可以发现很多问题,而我们都知道正常的事务如果可以做一个非常平顺的逻辑解答,通常这个问题恐怕就会比较正确。
那么出于的目前情况下,要只是做这种自纠,我认为可能力度不一定达到我们预期的目标。
主持人:
张教授,从以往的经验来看,我们老说一句话人命关天,如果说在一个事故中出了人命了,那么可能彻查就会更深一些,速度更快一些?
张国庆:
准确讲是因为引起民愤。
主持人:
是不是会有这样担心,因为几起事故频密的发生,由于涉及到人命,毕竟人数或者很少,或者没有,所以造成今天这种自查自纠这种现象?
张国庆:
可能有这方面的因素,因为讲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人的这样一个生命的敬畏,在我们国家,我记得十年前开始做节目的时候,可能对生命的敬畏不如今天,今天对于生命敬畏有了很大的进步,所以涉及到人命的时候,大家关注度会比较高。(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