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媒体的版权之惑
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版权战,近来硝烟不断。
3月12日,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发表版权声明称,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合理使用范畴外,未经书面授权许可,其他任何网站无权使用该集团享有版权所涉内容。
3月至5月,新京报连发4期反侵权公告,公布多家涉嫌侵犯其著作权的网络媒体名单。
6月初,广州日报报业集团下属公司提起诉讼,指称移动客户端“今日头条”侵犯其新闻作品著作权。随后多家传统媒体发声,支持广州日报维权。
在剑拔弩张之际,6月12日,由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联合开展的“剑网2014”专项行动启动,规范网络转载是重点任务之一,“引导报刊社与大型商业网站开展版权合作,完善网络转载许可付酬措施”是此次行动的一个目标。
6月13日,在中国版权协会和中国版权杂志主办的“网络媒体作品使用版权问题座谈会”上,传统媒体人、新媒体人、专家学者、行政管理者终于坐到了一起,但真正实现全方位的合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成本账
新闻作品有多贵?
“不算油印费,新京报每个字的成本是5块钱。”新京报传媒一位副总裁给出了这样的答案。
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法务部副主任邱敏看来,一份报纸凝聚了一家报社几百人的心血,但很多新媒体从业人员,并不了解传统媒体复杂、严谨的采编流程,“传统媒体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要经过编辑、主编、部门主任层层编辑、修改,最后由值班副总编辑或总编辑签发,其间还有校对、组版、印刷等环节。花了这么多心血生产的产品,在新媒体时代,一个网络编辑直接复制、粘贴就可以转载到他们的网站。现在连复制、粘贴都省了,可以利用软件直接抓取内容”。
与高昂的生产成本相比,传统媒体的版权收益称得上微薄。中国青年报办公室主任刘畅介绍,该报记者的每年出差采访经费达到上千万元,而与几家门户网站签订的版权费用只有几十万元,至于其他网站,只有发现侵权行为后才能追讨稿酬。
生产成本与版权收益的不匹配,让传统媒体感受到危机。“一个社会始终需要一批具有新闻专业操守的人,去采访事实、归纳观点,起到‘瞭望’的职能。”广州日报副总编辑谢奕认为,如果任由网络媒体无偿滥用新闻作品版权,最终的后果可能是新闻专业精神和新闻专业队伍的丧失,这不仅是媒体的危机,更将是全社会的危机。
腾讯互联网与社会研究院副秘书长张钦坤表示,像腾讯这样的门户网站也是侵权盗版的受害者,购买的很多正版作品,特别是音频、视频,也会遭遇竞争对手的侵权。
维权账
维权成本有多高?
2007年,新京报起诉某网站非法转载7000余篇稿件,法院认为应将此案拆分为7000余个案件逐个起诉,原告为此所增加的公证费、律师费成本可想而知,随后新京报撤诉,双方协议和解。邱敏介绍,在重庆,一篇新闻作品的侵权赔偿通常只有几十元,最多不过100元,与诉讼成本严重不对等。
走访过很多传统媒体后,北京市版权局版权处处长赵红仕发现,一些传统媒体并不重视自身版权的维护,面对侵权行为一忍再忍,而正是这种容忍让不少侵权者得以成长壮大,以致难以根除。
传统媒体为何放弃维权?原因是,与微薄的维权收益相比,传统媒体的维权成本过于高昂。
即便如此,近年来还是有越来越多的传统媒体拿起了法律武器。中国青年报的每位记者都与报社签订了委托书,授权报社代表记者向网络媒体进行交涉和维权。“记者的采访是职务行为,著作权、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等权利需要报社和记者分享。签订了委托书后,我们感觉腰杆硬多了。”刘畅说,现在中国青年报办公室有专人负责维权工作,会定期公布维权收入并分配给记者。通过这样的实践,记者也增强了维权意识,发现侵权行为后,都会积极与报社沟通,争取合法利益。
寻新路
事后维权,事前声明,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不同寻常的高调,引起业界广泛关注。
“高调发表声明,并不是我们想收取多少版权费。”邱敏说,重庆日报的声明其实是希望引起司法界、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视,通过立法或判例增加侵权者的违法成本,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发展找到一条新路。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日前在答新华社记者问时表示,“剑网2014”专项行动支持依法维权,积极推广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发表版权声明的做法,支持传统媒体规范版权声明,推动网络版权保护自律。
“主张权利固然重要,建设一个良好的机制更重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报刊司副司长李军认为,全国12000家报刊分布在六七千家出版单位,结构小、散、弱,大多数缺乏保护自己版权的能力,而有这个能力的单位又存在着维权难、维权成本高、赔偿有限、诉讼复杂等问题。因此要形成联盟,集体维权,打好传统媒体版权保护的阵地战。
李军透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考虑建立全国报刊电子样本库,初步实现全国600种报刊统一入库,建立600种报刊的版权保护联动机制,实施网络媒体使用报刊作品的自动跟踪方式,探索集体委托专业机构维护作品版权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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