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与王老吉的战争 谁是正宗凉茶?(2)
而大陆王恒辉一支,因连年战乱而经营不佳,解放后被归为“公私合营企业”,配方亦上交。1966年,“王老吉凉茶”被改名为“广东凉茶”,最终合并至广州羊城药厂(广药集团前身)。
1983年,根据统战部和商业部规定,公私合营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因此,广药集团成为了大陆王老吉所有资产的合法拥有者。1992年,广药集团推出盒装和罐装“王老吉”,重新启用了这一商标。
1990年,广东东莞商人陈鸿道获得了香港“王老吉”商标和秘方的使用权,以鸿道集团的名义在香港生产和销售罐装王老吉。1992年,陈鸿道来到了大陆,以“清凉茶”为品名生产销售“港版”王老吉凉茶。
1994年,陈鸿道向大陆王老吉商标的拥有者广药集团申请使用王老吉商标。1995年3月,双方签订了商标许可合同,广药集团允许鸿道集团子公司加多宝在大陆使用“王老吉”商标生产红色纸包装及易拉罐包装的凉茶,由香港王老吉后人王健仪提供配方,使用期限后经补充,双方目前均认可的有效期至2010年5月2日。
前述多名律师指出,虽然加多宝使用了广药集团的“王老吉”商标,但其生产配方则是“港版”而非“陆版”。
王老吉香港及海外第五代传人王健仪亦曾在公开场合表示,“港版”王老吉的祖传配方独家授权给加多宝使用,从未将授权给广药集团。
由此可见,广药集团一直是大陆“王老吉”商标和大陆“王老吉”配方的合法拥有者,但在与加多宝合作期间(1995年至2010年),“王老吉”事实上是大陆商标外衣下的港版“王老吉”。
前述律师表示,在与加多宝合作期结束后,在未获得王健仪方面许可的情况下,广药集团能够合法使用的是大陆王恒辉一支的配方,但与加多宝时代的王老吉相比,两款“王老吉”确实并非同一种产品。
律师并指出,“大多数消费者并不了解王老吉事实上有大陆和海外两种配方,以至于产生了认知混淆,以为只有一种王老吉。”
据了解,香港及海外王老吉传人王健仪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国内外王老吉品牌的整合,但过程并不顺利。
2002年,广药集团从王健仪处获得了王老吉10年的“海外商标使用权”。
此后,王健仪与广药集团约定,成立合资企业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将海内外的王老吉商标转入到合资企业,统一全球市场,打造一个世界性的民族品牌。
不过,根据白云山(600332.SH)财报显示,截止2013年6月30日,大陆王老吉的商标所有人仍为广药集团,并未注入到合营企业王老吉药业中。
今年上半年,王健仪便多次在公开场合表达对广药集团的不满,指责其“违背承诺”,。
广药集团对王老吉品牌采取多元化经营的策略,如生产王老吉绿豆沙、王老吉即食粥等非凉茶类产品,也遭到了王健仪的抵触。
王老吉VS加多宝大事记
1995年,鸿道集团子公司加多宝获得了大陆“王老吉”商标使用权,使用香港王老吉的配方生产销售红罐凉茶;
2000年,加多宝与广药集团续订协议,将大陆“王老吉”使用权期限延长至2010年5月2日;
2002年和2003年,加多宝和广药集团再签署两份补充协议,将使用权期限延长至2013年和2020年;
2005年,广药集团总经理李益民因受贿入狱,他于两次补充协议签订前收受了鸿道集团总裁陈鸿道共计300万港元贿赂;
同年,陈鸿道被抓捕归案,但其取保候审后弃保潜逃,至今仍未归案;
2008年,广药集团针对两份补充协议无效一事与鸿道交涉未果;
2011年,广药集团递交“王老吉”商标仲裁申请;
2012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两份补充协议无效,“王老吉”商标使用权归广药集团所有;
2012年下半年,加多宝改名并推出“改名”广告,双方展开诉讼;
2013年1月31日,广州法院出台“诉中禁令”,禁止加多宝使用“改名”广告;
2013年12月,加多宝被诉虚假宣传及诉广药不正当竞争均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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