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文化产业发展的调查与思考(2)
目前,新晃县有国有剧团1个,即新晃歌舞团,但只保有牌子,人员老化,现编制内16人;民间文艺演出团体20个,从业人员200人;专门表演场所1个,即新晃电影院。文化休闲娱乐业有游戏厅18家、歌舞厅9家、文化休闲广场1处、个体书店13家。网络文化服务业主要有县电视台1家,有线电视台、广电网络公司1家(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网吧36家,其中县城内19家,各乡镇主要集镇中心17家。农村文化信息平台12家。文化旅游业主要有夜郎大峡谷、古乐城、燕来寺、夜郎王温泉生态旅游度假区等5个旅游景区、龙溪公园和黄家垅省级森林公园2个公园、4家旅行社。文化用品设备销售业主要有演出、艺术品经营13家,音像制品销售15家。印刷业有23家印刷包装厂,主要生产文化用品和商业包装用品。2010年,全县文化产业解决劳动力就业1800余人,实现产值总计为44736.5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业全年接待游客53.39万人/次,创收入38200万元。文化产业对新晃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现阶段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新晃县文化产业虽发展迅速,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日益明显,但还存在于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产业规模还很小,民族特征不够鲜明,知名度还不高,效益还很低。
(1)整体规划和宏观管理滞后。目前,该县还没有对民族文化市场的发展走向、消费趋势,对各种文化产业发展应有的数量、比例关系进行科学的分析和预测,也没有十分明晰的发展定位,加上宏观管理滞后,此产业的发展仍处于自发的状态,导致市场竞争出现局部无序状态,民族文化产业缺乏有影响力的品牌支柱,还形成不了系统的发展态势。
(2)民族文化市场规模小,层次低。从文化娱乐演出、旅游、体育到广告、印刷、教育培训业等都程度不同的存在规模小、科技含量低、竞争力不强等问题,无法形成大品牌,未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没起到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的作用。民族文化旅游有资源,但开发不够,没有形成整体效应。
(3)地方的、民族的人文资源开发利用不足。新晃侗俗文化渊源深厚,并曾在历史上置夜郞县,民族文化源远流长。如:“傩戏文化”、“侗家山歌”、“习俗文化”以及老区革命历史文化和人文旅游文化都值得挖掘研究。但现在还没有进行深度开发和整理,并且其展示平台也尚未完全建成,缺乏吸引力,难以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为促使新晃县民族文化产业走上良性发展之路,达到大发展、高效益的目的,新晃县将:(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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