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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下的媒体人媒介素养问题研究(2)

来源:今传媒 作者:张洋 李燕临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2-06 11:03 
核心提示:三网融合后浅阅读增加,信息深度减弱。传统媒体时代的阅读实质上是一种深度阅读,然而随着新媒体的诞生及三网融合的逐步推进,时下受众接触到的往往是浅阅读,一种快餐式的阅读方式[2]。这种阅读方式浅显、片面及欠
 
三网融合后浅阅读增加,信息深度减弱。传统媒体时代的阅读实质上是一种深度阅读,然而随着新媒体的诞生及三网融合的逐步推进,时下受众接触到的往往是浅阅读,一种快餐式的阅读方式[2]。这种阅读方式浅显、片面及欠缺理性,商业化和消费化传播效果明显显现,这从另一方面对广大媒体人的媒介素养提出了新要求,即如何增加信息传播过程中信息的阅读深度,更多地注重理性思考与深度理解。
 
二、媒体人媒介素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三网融合背景下,新闻媒体事业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媒体从业人员也将会剧增。2005年末我国正式持有新闻记者证的就已有15万余人,而新闻从业人员达70多万人。随着网络媒体,博客等新媒体的迅猛发展,带动了更多就业。截止2011年底,我国有媒体人近300万。媒体人在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积极开展舆论监督等方面的成就有目共睹,但我们也应认识到,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新闻媒体而言,我国媒体人的媒介素养还有待提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媒体人职业意识淡薄。媒介素养是现代社会公民素养的组成部分。每个职业都经历了从传统到现代进步的发展历程,无论过程如何发展,不变的是已经形成并深入人心的职业意识。早在十九世纪,白衣天使已形成救死扶伤的职业意识,不分国界不分种族。对于媒体工作者来说,历史上,曾经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并不是一个行业,而是党政机关的一部分,市场经济以后,我们的传媒业才逐渐转变成一个行业。目前,我国网民人数世界第一,互联网普及率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使用手机上网的网民达到2.33亿人。在这样一个全媒体时代,广大媒体工作者关于职业的意识还是比较薄弱的。
 
2.媒体人法律意识欠缺。任何社会任何一个国家都应有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威,即法律。只有在法律的威严下,才会是法治社会,才能依法治国。新闻传播事业由其特殊的性质和地位,承担着传递信息、引导舆论、传授知识等等崇高任务,其作用和影响是巨大的。“无冕之王”是对这一职业的褒奖,但他们对法律至上却认识不够、宣传不够,甚至自己定位为“审判长”的角色。我们在新闻相关专业本科阶段就开设了新闻道德法规课程,但从业群体中仍有很多非科班出身的人员。在岗的媒体人大多都未认真系统地学习过法律,在当前新闻岗位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也无暇顾及法律知识的再学习。我国至今仍没有一部专门的新闻传播法律,新闻法制的相关规定分布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中,这也使部分新闻工作者对法律产生厌恶甚至抵触的情绪。(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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