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三网融合视界 > 综述 >

三网融合尚需模式创新与有力监管

来源:eNet硅谷动力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1-07 17:00 
核心提示:三网融合已经取得部分初步成绩。2012年工信部已经向12个试点城市的广电企业发放了电信业务牌照。广电总局正式发文批复同意中国电信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IPTV传输服务和手机电视分发服务等3项业务的申请。

2013年伊始,业界各种“推测”不断,其中包括对三网融合的期盼。按照方案规划,2012年将是三网融合试点阶段的最后一年。但是,事实上2013年三网融合能够进入全面推广阶段吗?三网融合之路,依然是前路漫漫。

三网融合已经取得部分初步成绩。2012年工信部已经向12个试点城市的广电企业发放了电信业务牌照。广电总局正式发文批复同意中国电信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IPTV传输服务和手机电视分发服务等3项业务的申请。

目前,“三网融合的54个试点城市遍布全国,覆盖人口超过3亿人”,但是由于试点混乱,没能形成一个有效的模式。

国网公司的组建方案,终于得到国务院的批准。但是原本计划于2012年年底挂牌,现在看来却要等到3月以后才能挂牌。

三网融合是一种不可阻挡的发展趋势。随着三网融合试点的推进,势必会促使运营商、个人用户等不断针对自身的网络、终端等进行更新换代。

地方广电与电信签署了不少战略合作协议,有的推出了打包式的套餐服务,有的成立合资公司,但始终围绕非核心业务及非重点区域展开三网融合试点,并没有真正跨线。简单的合作、合资无法真正推动三网融合进程,三网融合尚需创新的应用模式。相关市场主体共同研发并打造出一种或多种全新业务,在新增的市场空间推动业务融合将是市场化破解三网融合难题的关键所在。

目前三网融合主要障碍为利益之争,这就要求监管机构统筹全局,必须站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对整个三网融合的进行有力的监管。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