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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声音商业模板分析:最大限度调动消费热情(7)

来源:三联生活周刊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11-05 14:54 
核心提示:中国好声音背后的传播路径,恰恰就是这条全球创意产业链的典型代表。The Voice是由荷兰人约翰摩尔(Johnde Mol)研发的,这是一个在业内声名赫赫的人物。著名的真人秀节目老大哥就是他推出来的。他也是世界最大的模式

“中国好声音”背后的传播路径,恰恰就是这条全球创意产业链的典型代表。“The Voice”是由荷兰人约翰·摩尔(Johnde Mol)研发的,这是一个在业内声名赫赫的人物。著名的真人秀节目“老大哥”就是他推出来的。他也是世界最大的模式公司Endemol的创始人之一,后来又将自己的股份卖掉,转做一家叫Talpa的公司。2005年,他被《福布斯》杂志列为全球最有钱的500人之一。“做电视能做到这个份上,也说明他有多厉害,人称电视狂人。”杜昉说。

“在中国,我们做电视的模式感还不是很强。我们可能有好的创意,但未必能把它变成一个形式感、设计感很标准的一个模板。但是这个‘The Voice’让我们看到了一个范本。虽然里面的内容我们也不陌生,但是它的形式感特别打动我。椅子转不转,是一个悬念,这个悬念编织在其中的过程特别好。所以我就觉得,与其我们要把我们的创意都梳理成一个模式——况且我们也没有注册模式这个概念,那为什么不去找一下‘The Voice’?”

当远在中国的一群年轻人注意到荷兰的这个新节目时,美国人已捷足先登。曾做过“学徒”、“幸存者”、“极速前进”等许多节目的金牌制作人马克·伯内特(Mark Burnett)购买了版权,并在2011年4月推出了“The Voice of America”(“美国之声”)。“美国之声”第一期收视率就超过了“美国偶像”的决赛——“美国偶像”也是数一数二的老牌选秀节目,每年的收视都是非常高的,还干掉了美国棒球大联盟的比赛。“‘The Voice’真正红起来是在美国,在美国红了之后我们更加坚定了做这个节目的信心。”杜昉说。

“对赌协议”

正当浙江卫视这边准备直接找荷兰方面洽谈版权的时候,有过一面之缘的IPCN公司CEO杨媛草找到夏陈安和杜昉。IPCN是一家在英国注册的国际版权公司,国内很多电视台的节目都是通过这一家公司买的国外版权,包括上海东方卫视的“中国达人秀”、湖南卫视的“以一敌百”等。电视模式公司每年会通过戛纳电视节之类的平台推销自己的产品,杜昉于是向杨媛草提了“The Voice”这个节目,“我说如果你能把‘The Voice’拿到,就给我,我一定会要的”。

杜昉告诉本刊,当时并不知道,与他们一样对“The Voice”动了心思的,还有上海灿星制作公司。刚做完“中国达人秀”的灿星也在寻找下一个节目。灿星公司是由星空传媒投资的,总裁也由星空传媒总裁田明兼任。毕业于复旦大学的田明做新闻出身,1992年加入刚成立的上海东方电视台,一路做到东方卫视总监,其间做过记者主持人和制片人。田明此前一直在为他物色的好节目寻找“婆家”。他的要求有三点:一线卫视、打包费用8000万元、灿星制作团队。其间他们接洽了一些电视台,但一直没有谈妥。(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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