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其他 >

解码虚拟运营商:“二房东“的春天

来源:未知 作者:韩杰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3-11 10:23 
核心提示:而终端的资源恰恰是号码资源,而这个稀缺资源长久以来一直被攥在三大运营商手中。通过争夺虚拟运营商牌照获得抢用户的先机,必然会成为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布局的关键一子。

伴随电信业向民资的开放,虚拟运营商终于名正言顺地获得了“二房东”的身份。但对“二房东”们的发展前景,却常常听到质疑之音。对于先期获牌的19家企业,这个身份的“含金量”到底有多大?在利益博弈的舞台上,“二房东”们真的是在带着“镣铐”跳舞吗?这块从基础运营商的盘子里切下来的蛋糕,够分吗?

从2月份开始,与虚拟运营商相关的信息多数变成了利好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授牌的19家虚拟运营商的短客服号悉数落实,本月内在苏宁、话机世界、迪信通等销售渠道便可预约“170”号段的手机号码,4月份有人可能就会接到“170”开头的电话……随着首批虚拟运营商市场运营活动的展开,一直笼罩在“二房东”们头上的雾霾,似乎已被春风渐渐吹散。

阻力变助力

从去年12月底工业和信息化部为首批虚拟运营商发牌到今天,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里,虚拟运营商便被推上了正式运营的轨道。涉及民企、政府、运营商三方的博弈,此般高效确实史无前例。据虚拟运营商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邹学勇预测,今年6月份,所有拿到牌照的虚拟运营商均可顺利开展业务,虽然初期可能局限于移动通信业务的转售,但很快个性化的服务就能百花齐放。

在授牌之初,质疑虚拟运营商发展前景的声音并不算少,质疑主要围绕基础运营商担忧竞争而“刻意”制造阻力,而政府对三大运营商的约束力也未必起效。但这次,“旁观者”却未必能看清政府、虚拟运营商和三大运营商之间的“新关系”。

从2月开始,从虚拟运营商的口中,记者并没有继续听到类似发牌之初的抱怨。“从牌照下发到现在,政府相关部门和三大运营商、虚拟运营商的合作非常积极、努力。”按照北纬通信高级副总裁张军的说法,所有的事情都在按预定的时间推进,三方的配合也没有出现困难,更未出现外界猜测的矛盾,反而是“相当融洽”。在签约中国电信(41.97,-0.92,-2.15%)后,中国电信对口部门对北纬的支持力度非常大,北纬通信业务后台的服务效率已明显提高。

阿里巴巴公关总监顾建兵当下所看到的,也是一个让虚拟运营商进行公平竞争的环境。除了快速落实客户号、力推开放电信市场资费等一系列保障措施,在试点方案中,工业和信息化部还为虚拟运营商设计了一系列的保障条款,从业务接入质量、号码资源分配到批发价格各个方面,都对基础运营商提出了要求。

首批拿到牌照的巴士在线,最强烈的感受是政府部门不遗余力落实虚拟运营商相关政策的决心。令巴士在线副总裁宋宏生没有想到的是,今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虚拟运营商的支持力度会如此之大,牌照下发前、后各个阶段,工业和信息化部一直在组织虚拟运营商、三大运营商进行座谈,虚心听取虚拟运营商的意见,让价格、流程等多项难题快速形成了对应的解决方案。本次,巴士在线签约的运营商是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中国联通与虚拟运营商的合作较过去发生了180度的转变,中国联通相关部门的“有序工作”、“务实态度”以及“开放姿态”,令宋宏生感受颇深。

对于虚拟运营商过去争议较大的转售定价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在2月底又为虚拟运营商提供了一次通过补充协议“谈条件”的机会,让当初为了尽快拿牌照而“不惜代价”的虚拟运营商,得到了更公平的谈判结果。据宋宏生透露,三大运营商目前可以提供的资费模式已变为两种:“套餐包”模式和“资源池”模式,前者就像是传统代销模式的升级,后者则给了转售企业在市场营销、产品设计等方面更大的自主空间。

“抢饭碗”还是“保饭碗”

“将民资引入电信业,发展虚拟运营商是国家政策,是中国通信行业改革的重要举措,更是推动中国混合制经济的大事。”在邹学勇看来,虚拟运营商的发展是大势所趋,无论是民企、政府还是运营商,目前都非常清楚各自的利益所在,外界的过度担忧完全没有必要。

邹学勇告诉记者,中国联通不仅成立了虚拟运营商合作处全面支持虚拟运营商的发展,,还建立了微信群以便积极与虚拟运营商进行沟通,推进这些企业业务的尽快上市;中国电信也成立了专门的转售业务部,目前已投入了几百万元构建统一平台,以便实现虚拟运营商“一点对接”、“需求一点升级”、“业务集中管理”以及“收入统一结算”;中国移动由市场部统一负责转售业务,2月份基本全部完成了转售协议的签署。而且,三大运营商均指派高管直接负责转售业务,可见支持力度之大。

今天,虚拟运营商和运营商更像是“鱼和水”的关系。从业务层面看,外界担忧三大运营商会被“抢饭碗”似乎不无道理,毕竟虚拟运营商开展类似的套餐业务,难免导致用户的暂时流失。但长远来看,虚拟运营商却将决定三大运营商在4G时代的命运。一方面,虽然虚拟运营商号码的分配由三大运营商管控,但运营商未来在客户层、品牌层、业务层的转售却要依靠虚拟运营商完成;另一方面,流量变现能力即是4G时代的话语权,这正是虚拟运营商的特长,特别是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而言,面对这个改写市场格局的机会,又怎么会不抓紧时间提升服务虚拟运营商的能力呢?面对虚拟运营商这一特殊群体,三大运营商态度的转变并不令人意外。

“三大运营商对虚拟运营商的态度绝不是‘限制发展’。”邹学勇坦言,实现流量变现主要是计费平台的问题,运营商直接为需要进行流量变现的企业设计套餐困难较大,三大运营商在系统支持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受陈旧的系统架构所累,基础运营商要想实现流量灵活变现,需要投入巨大成本、解决众多复杂问题,还未必能和“船小好调头”的虚拟运营商进行竞争,在基于一定用户群的行业应用领域,运营商更是“服务不过来”,合作是明智之选。当下,基础运营商高管积极向虚拟运营商“跳槽”的现象,也在证明虚拟运营商的发展势不可当。

牌照含金量不可小觑

“虚拟运营商未来会让手机成为每个人的‘伴侣’,这个趋势将影响很多行业当前的布局。”邹学勇近几天接到了很多咨询虚拟运营商相关信息的电话,大多来自传统行业。(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