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其他 >

网络视听媒体对经济发展影响力分析(4)

来源:中广互联独家  作者:曾会明 林起劲 熊飞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6-17 22:04 
核心提示:2.非广告市场分析 中国网络视听市场还包含一些增值业务及付费收入,但由于用户缺乏付费习惯以及盗版行为,这部分市场规模不大。根据艾瑞咨询统计,2012年网络视频非广告收入为25.3亿元,占网络视频整体收入的27.35

2.非广告市场分析

中国网络视听市场还包含一些增值业务及付费收入,但由于用户缺乏付费习惯以及盗版行为,这部分市场规模不大。根据艾瑞咨询统计,2012年网络视频非广告收入为25.3亿元,占网络视频整体收入的27.35%。其中用户付费则仅占网络视频整体收入的3%左右,版权分销与游戏联运占网络视频整体收入的24.5%,处于较为重要位置。随着视频网站寡头竞争局面形成与专业化运营,预计广告与付费服务将是网络视频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就手机视频而言,行业收入来源主要依靠与电信运营商的用户订阅分成,视频网站的手机客户端、专业性的手机视频内容服务商等第三方运营商在广告与付费收入上均不理想,基本可以忽略不计。根据中广互联统计,2012年手机视频付费收入约为32亿元,较2011年19亿元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来源于三大电信运营商。

就网络音乐而言,QQ音乐、酷我音乐等音乐网站付费收入整体在10%左右,2012年的网络音乐总体付费市场规模仅为5200万元,增长十分有限。由于盗版及付费习惯难以形成,我国网络音乐市场付费模式将长期居于次要地位,广告及平台增值收入将占据主导地位(见图8)。

(二)网络视听媒体对相关产业拉动作用分析

1.网络视听媒体对内容制作业的影响

越来越多的受众选择网络这一渠道收看收听感兴趣的内容,个性化收视得到越来越充分的体现。网络视听媒体的发展和用户收视行为的变迁对内容制作业产生了较大影响,拉动了内容制作业的演进,视听内容制播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之一。

一是内容制作的数字化。目前全国主要电视台与有线网都在进行从制作、播出到传输环节的数字化转型,并逐渐推进上游内容制作业的数字化,未来的内容制作将进一步向高清化、3D化演进并向各种终端分发。

二是内容制作的联动化。传播的互动化、个性化要求内容制作方不能沿用传统做法,以“制作完成”作为完结,而是需要同播出渠道方密切协作,满足用户互动性需求,即内容制作与播出的联动化。目前,腾讯视频、湖南卫视、天娱传媒等联合采用“AB剧”模式(一个故事两版结局)播出节目等,就是这方面的尝试。

三是内容制播的融合化。在版权价格高涨的形势下,主流视频网站均通过娱乐栏目、微电影、栏目剧等涉足自制剧领域,甚至向电视台“反向”输出内容。另外内容制作方也积极介入新媒体运营,通过制播的融合来维持自身优势。

四是催生新的行业参与者。碎片化、互动化的传播需求,需要新的技术、设备和服务,比如对内容进行实时字幕、视链等互动信息化处理,对内容进行自动切割、自动转码、虚拟场景搭建,针对全媒体传播需求进行后期处理等,传统内容制作业产业价值链将得到有力拓展。

2. 网络视听媒体对版权市场的影响

据了解,目前电视台购买内容版权的价格比视频网站通常高10倍以上,随着视频网站规模扩大,其议价能力将逐渐增强,内容制作商将逐渐重视这一市场的开发,网络视频在版权市场的重要性将逐渐提升。比如乐视网除了向用户提供视频服务外,也向其他视频网站提供版权分销业务,已成为最大的新媒体版权分销商。爱奇艺、腾讯、搜狐等也成立了版权合作联盟,共同进行内容采购。

据中广互联统计,2012年网络视频的版权市场总量大约为30亿元,其中电视剧占25亿元。据申万研究预计,2015年电视剧的新媒体版权市场将达53亿元,在电视剧版权收入中的比重将达30.4%。网络视听媒体的快速发展,给版权市场带来了新的分销渠道,新媒体版权市场总量从2010年到2015年预计增长10倍以上。(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