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视传媒收购深陷罗生门(4)
声屏实业内讧
2007年声屏实业所持吉林市有线6%股权被董事会“越权”转让给吉视传媒之时,张群时任声屏实业董事长,主导了这次交易。
吉视传媒招股书显示,副总经理张群持有声屏实业21.88%股权。作为声屏实业的主要股东,张群为何会主导这次无溢价的转让?
事实上,声屏实业的股东分为注册股东和隐名股东,“张群所持这部分股权,大部分是替其他吉林市广电系统员工所代持,其本人实际持有声屏实业8.63%股权”。声屏实业一位隐名股东介绍。
而张群本人身份强烈的官方色彩,则是其主导这一交易的主要动机。当时,张群不仅作为民资声屏实业的董事长来参与这笔交易,其还是交易标的吉林市有线董事长。
“作为吉林市广电系统的主要领导,张群在完成这一股权整合之后,成为省广电集团(吉视传媒前身)的副总经理。”声屏实业监事会主席李太告诉和讯网,也正是这笔6%的股权交易,日后被声屏实业一众股东知晓之后,“张群无法向股东交待,同时他也顺利完成了吉视传媒上市在整合吉林市有线这一块的任务,于今年初卸任声屏实业董事长。”
8月25日声屏实业股东大会现场,作为前任董事长,张群也来到了现场,不过其以现任上市公司高管的身份不方便说话为由拒绝了笔者的采访。
“虽然卸任,继任董事长王世宝还是由张群指定的。”李太表示,这埋下了声屏实业内部分裂的种子。
“从吉视传媒公告的情况来看,收购议案被吉视传媒董事会全票否决,这表明自年初董事会改选以来,谈判工作没有任何进展。”8月25日股东大会现场,声屏实业监事会主席李太率先对董事会发难,对于董事会提出的2.25亿谈判价格,他表示不知有何依据,更提出质疑“声屏实业董事会究竟代表谁的利益?”
声屏实业董事会成员亦情绪激动,以不点名但所指明确的方式当场对监事会主席李太的个人财务问题提出了质疑。
“我不会自证清白,如果说我有涉及违法违规的地方,你们可以举报,由司法机关查证。”李太当场向全体股东如此表示。
继针锋相对的质疑之后,随着董事长王世宝长达两个多小时的讲话结束,声屏实业就下一步与吉视传媒的谈判方案进行了表决。
王世宝代表董事会提出了4个价格方案,首先是按吉视传媒上市发行价或当前市价(将吉林市有线股权折为吉视传媒股份,折股率0.725),其次是监事会主席李太为代表提出的3.5到4个亿,然后是被吉视传媒董事会否决的2.25亿,最后是董事会提出的2.25亿以下方案。
“2.25亿的转让价格是不可能的。”声屏实业董事长王世宝当场明确表示,现实的选择就是在2.25亿往下调整。
随后在表决时,就表决方式也产生了争议。董事会提出现场举手表决,而监事会则提出不记名投票方式。
最终在董事长王世宝的主导下,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董事会所提出的2.25亿以下的方案。
对此强烈不满的声屏实业监事会主席李太、监事周健随即于会后向董事会提交了辞职信。
“董事长王世宝在我们意见没有表达完的情况下,在我们没有就他讲话内容的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之处提出看法的情况下,就自行进行所谓表决,并结束了会议,对此我们是不能接受的。”两位声屏实业监事会成员在辞职信中写道。
“2.25亿以下意味着甚至可以原价也就是6000多万的评估价转让。”李太表示,这意味着我们数年来的维权毫无意义,“辞职是无奈之举,如果继续和董事会绑在一条船上,最后的结果都需要我们监事会和董事会共担责任。不担任这个职务,我可以更加清楚的把事实传达给各位股东。”(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