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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转载要收费:小网站成炮灰?(2)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师天浩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5-04-24 13:00 阅读:
核心提示:第一,为优质内容垄断提供了可能性。默多克对谷歌的屏蔽,就是建立在版权保护制度之上。我们知道在默多克对谷歌屏蔽的时间里,微软开始与新闻集团进行商谈,为了扶持必应(bing),微软向新闻集团尝试付费。这一幕会

第一,为优质内容垄断提供了可能性。默多克对谷歌的屏蔽,就是建立在版权保护制度之上。我们知道在默多克对谷歌屏蔽的时间里,微软开始与新闻集团进行商谈,为了扶持必应(bing),微软向新闻集团尝试付费。这一幕会不会发生在中国?至少理论上已经存在这个可能性。

第二,对中国媒体内容传播灵活性产生限制。我们再来看看《通知》第三条“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不得对作品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对标题和内容做文字性修改和删节的,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作品的原意。”这一条比较特殊,它未说明网媒是否可以通过传统媒体授权,获得修改转载内容的权利;也未说明传统媒体有没有授权网媒修改的权力。但可以肯定的是,这对于灵活度很高的网媒是一种限制,也对中国媒体内容的灵活性产生了限制。

第三,小新闻网站迎来灭顶之灾。大的网络媒体,可以通过流量置换、少量的金钱补贴或其他利益措施和传统媒体达成少收费或免费的转载合作,事实上,大的门户网站在通知下发之前就已经实行付费授权制度。

但对于少流量、缺资金的小新闻网站来说,这一举动无疑是灭顶之灾,如今的小新闻网站依靠着在其他大网络新闻平台或报纸上拷贝新闻来补充内容,缺乏和传统媒体谈判筹码的它们,是这个《通知》下最容易灰飞烟灭的炮灰。

那《通知》会给中国媒体生态带来什么后果呢?

首先,这对于传统媒体来说是一件好事。一个比较大的网络新闻综合网站可能只需要二百人就能运营,但一个携多个子品牌的传统媒体公司,为了产出优质原创内容其公司规模要大于网媒。以《澎湃新闻》为例,其招聘信息上的职工规模为150-500人,仅这个品牌旗下的职工人数就已经超过了大多数网媒,更别提其母公司上海东方报业了。

《通知》对版权的保护,增加了传统媒体的话语权,至少为它们带来了议价的可能性。

其次,新闻资源战或将再起。虽然《通知》中对宝贵的“单纯事实消息”没有设置转载限制,但传统媒体中的优质原创内容一直都是稀缺资源。高昂的人力成本并非一无是处,在深度、广度甚至内容的精致性上,传统媒体的作品都有其独到之处。

传统媒体产出的优质内容,如果可以垄断起来,就可以产生意想不到的价值收益。《通知》的下发会不会产生中国版的“默多克”,恐怕在资本的诱惑下,并非没有可能。

最后,自媒体或将迎来新一轮成长。《通知》的下发对于自媒体人来说是件好事,对内容的保护,受限的是平台,而收益的是内容生产者。所以说,对于产生优质内容并且不会产生纠纷的自媒体,未来对网媒的吸引力会增加,而这种改变势必会激励自媒体新一轮成长。

编者按:本文作者是北京黑铁科技首席战略分析师师天浩。本文已经过作者本人的微博私信授权融合网|DWRH.net进行发布。

(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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