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融合试点区广电产业体制的问题及创新(2)
主要表现为:
业务创新能力有待提升。尽管相关部门早已提出要由“看电视”向“用电视”转型,但经过数年发展,广电系统及其产业链并没有取得任何重大突破,相反,互联网企业、IT企业等对有线行业的跨界与渗透则取得了重大成功,尤其随着智能终端的出现,包括小米、乐视、PPTV、阿里等纷纷通过OTT盒子、智能电视、相关应用等方式将自身原来业务“嫁接”到了电视机这个重要屏幕上。
技术创新较差。以作为每台有线数字机顶盒的“钥匙”——CA智能卡为例,仍受制于相应的CA厂商,尽管广电行业已推出相应行业标准,但在实际应用中却并非如此,相应CA厂商仍是以各种理由制约着有线行业的发展。此外,与有线行业息息相关的中间件、BOSS系统、机顶盒、遥控器等技术也存在同样问题。
4 封闭的产业链
中国广电系统从10年前就进行产业化探索,但发展至今产业链仍极为封闭,只有机顶盒、BOSS系统、CA企业、双向网改设备厂商等部分传统企业受益。而极具产业推动力的内容企业、应用企业未分得一杯羹。据融合网|DWRH.net调研发现,多达六、七家服务于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的设备提供商、平台方等以各种形式“离开广电或拉开与广电的距离”,他们“离开广电”后将自身服务于有线电视网络行业赚来的资本投资到其他行业,如用于购买地皮开发房地产等。融合网|DWRH.net认为,产业链需要各方共同出力,单纯依靠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一己之力不可能壮大。
为何三星、苹果、联想、乐视、小米在数年内迅速崛起,主要在于他们打造了一个良性产业链,围绕着这个产业链,各方都愿贡献力量,包括资金、智慧、产品、创意等。从目前来看,广电产业布局单一,难以吸聚众多的加盟者,进而做大做强产业链。
5 行业协会的缺失
目前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技术工作委员会与有线电视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职能均与有线行业有交集,但上述两大专业委员会并没有在有线行业业务创新层面有所举措——技术工作委员会是面向全国广电科技领域开展工作的唯一的专业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在组织国际技术交流、专题研讨活动、技术培训、软课题研究、评奖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有线电视工作委员会承担着有线电视行业内“市场协调、行业自律、监督服务与维权”职责,不断推进行业改革,在有线电视行业的成本核算、定价体系标准、资产统一保险、工程资质评审以及新业务研究及推广等多方面取得了一些重要进展。目前主要是帮助基层企业制订定价方案、代表企业出席定价听证会、组织行业资产统一保险等。由此可以看出,上述两大专业委员会在具体业务创新等方面并没有对有线行业产业发展有所帮助。
6 小利益集团“现身”
尽管全国以省为单位的有线电视网络工作整合的成果比较乐观,但相应省市自治区的有线网络一旦实现省内整合,由于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迟迟不能出现,相应利益集团则会出现,他们打着自己“小算盘”,最典型的就是通过各种形式及渠道登陆资本市场。近几年,在吉视传媒IPO上市、华数集团与湖北楚天网络借壳上市之后,全国已完成省级有线电视网络整合的多家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也开始纷纷借助多项政策为自身谋求上市。据悉,今后包括江苏、贵州、广西、广东等省级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将继续采取上市的方式为本省内有线电视网络募集资金,但长此以往,对有线行业发展极为不利。
7 人才储备不足
中国广电行业尤其是有线行业脱胎于行政事业体制,目前各地广电系统主要负责人都来自于原来的行政事业单位,这种体制会让相关管理人员继续原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办事风格,最终体现在产业发展上面既无压力,更无动力。虽然在过去10年,随着台内、有线网络的数字化,中国广电系统在确保公益属性的基础上,开始尝试性进行市场化运营,但却在遇到诸如IPTV等新媒体冲击时,并没有围绕着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创新,而只是单纯地依靠向各自父母诉苦,以盼望能从政策等层面使相应问题得到解决。除了管理层面之外,技术人才的缺乏也是广电面临的大问题。
我国广电产业体制的创新探索
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体制机制,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推进应用型技术研发机构市场化、企业化改革,建设国家创新体系”。
针对上述我国广电产业体制存在的诸多难点,融合网|DWRH.net认为,应该从以下多个方面取得突破,并通过不断的创新,才能打造出适合于我国广电自身的商业模式,最终构建起广电行业全新的产业生态链。
1 依法进行产业体制监管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
随着三网融合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电视机、手机、PAD等终端将催生出更多、更新的商业模式,目前各部委之间“各管一段”管理政策显然已无法适应新兴产业、新兴商业模式的发展速度。
基于此,融合网|DWRH.net认为,相应管理机构近几年应加强在内容、平台等方面的监管——内容监管,即紧紧抓住并控制住内容的来源,在现有牌照制基础上,加大对内容源问责制;技术监管,即尽快出台并构建属于广电体系的技术平台,比如TVOS系统,尽快将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TVOS系统研发出来并推向业内外各方。要充分调动并发挥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力量,开通多种举报途径并安排专人负责处理举报信息。对重大表现者予以奖励。
未来,相关管理机构要组织各方力量完善相关领域规章制度,尽早起草并颁布诸如《广播电视传输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责任编辑:融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