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IPTV旧闻被转载的背后
融合网|DWRH.net 报道,2011年5月5日,国内数十家主流的网站纷纷转载了一篇题为 《浙江广电局叫停IPTV 利益矛盾成为推广障碍》的文章,但孰不知这篇文章却是一篇发布于2006年初的一篇旧闻。
腾讯网:http://tech.qq.com/a/20110505/000191.htm
搜狐网:http://roll.sohu.com/20110505/n306809932.shtml
中华网:http://tech.china.com/news/life/894/20110505/16522776.html
赛迪网:http://comm.ccidnet.com/art/1522/20110505/2380715_1.html
南方网:http://it.southcn.com/9/2011-05/05/content_23631479.htm
融合网点评:
五年多以前的旧闻竟被国内诸多门户网站(如腾讯网、搜狐网、赛迪网、中华网、南方网、中国通信网、流媒体网等数十家)进行了纷纷的转载,这样一次事件一方面体现出相应网站编辑人员对于内容层面的掌握,但从另外一个侧面也反映出,近几年中国IPTV产业的发展极为不顺畅,这种不顺畅就造成了媒体从业人员相应知识的空白点。
融合网|DWRH.net认为,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IPTV没有正式商用主要有以下三点原因:
1、内容监管层面:近几年,广电、电信各方都在围绕着IPTV内容审查、播出等方面进行搏弈;
2、商业模式:目前只形成了电信运营商、终端厂商、部分内容提供商之间的产业链条,这个链条是不完善的;
3、用户带宽层面:从去年开始,三大电信运营商都在不断的对外高调提出光纤到楼、到户及用户层面带宽的提速问题。一般情况下,一个标清版的视频节目最理想的速率为2M/bps;而高清版的则需要达到8M/bps以上。
除此之外,无论是IPTV业务还是互联网电视还是智能电视等新兴的技术、业务,作为相关主导方,应该很清醒的意识到,作为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是要包括管理部门(既有电信也有广电)、运营商(既包括电信也要包括广电)、内容制作方、集成与播出平台、技术方、终端厂商、第三方服务方。
而这里面要强调的是,电信与广电两大阵营的合作,还要考虑到广电系统自身内部之间的一个竞合关系。比如说电视台与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之间的关系。
除此之外,包括相关研究机构、媒体等各方也要从中受益,如果只是一味的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让其他链条得到损失,这个产业是做成长不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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