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独家报道 >

中央电视台3568套频道将在IPTV网试点传输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李霄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5-07-23 13:11 
核心提示:如果一旦IPTV业务当中包括了中央电视台的3套、5套、6套、8套节目,作为目前已上市的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八大金刚”和在未来数年之内准备上市的其他省级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而言,虽然由“八大金刚”向“十八罗汉”进行了一个数量层面的快速递增,但这样的组合

2015年7月14日,对于近日关于《中央电视台3套、5套、6套、8套节目在相应数个省市自治区进行IPTV传输试点》的消息,来自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部门领导及爱上电视的相关人士对此都表示,目前此事只是一个前期摸底与方案上报的过程。对于未来会在哪些省市自治区进行相应的IPTV传输试点工作,上述各方人士纷纷表示,此事应该是中央电视台自已做决定的。

相关人士的这一回应也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得到了验证。来自流媒体网的信息显示,某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在给中央电视台发了一份《关于某地区暂不参与央视3568套节目在IPTV传输试点的函》。在这份发给中央电视台的信函中提到,根据总局要求,目前该省正在强力推进IPTV整合及规范对接等重要工作,暂不是具备在该省IPTV传输央视3568套节目的条件。该局决定不参与3568套节目在IPTV传输试点。

流媒体网的信息显示,近期,由中央电视台总编室牵头,通过协调央视卫传中心和爱上电视,对在IPTV上传输中央电视台3、5、6、8套节目进行开放授权。这也就意味着未来在相关省的IPTV上可观看到中央电视台的3、5、6、8套节目了。

据悉,中央电视台3、5、6、8套节目的IPTV传输落地工作将采取试点的方式,逐步推进,第一批试点地区将在已完成二级播控体系架构和用户数较多,影响力较大的五个省市中展开。

如此一来,未来的IPTV与各省的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就由原来的孪生兄弟开始“合二为一”了,这种大合体对于目前的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及其行业而言,各种复杂的心情和滋味唯有相关当局人最为清楚不过。

对于这样一个现实情况,融合网|DWRH.net想说的是,各省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未来将情何以堪?这里尤为重要的一点则在于,一旦IPTV与有线网络之间在直播电视节目上完全趋同的背景下,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到底能够给有线电视用户提供出哪些杀手级的业务呢?

在过去的十余年期间,融合网|DWRH.net一直通过各类平台在呼吁广大的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及其生态链当中的各个企业应该在业务创新层面多下功夫,毕竟对于用户而言,其信息传输通道越来越发达了,而此次如果一旦IPTV业务有了中央电视台的3套、5套、6套、8套节目,有线电视行业自身又没有其他能够被用户认可的业务出现。在三大电信运营商最为擅长的“免费看电视”这样的市场营销策略之下,在光纤入户、宽带中国工程不断提速的背景下,全国分散的2亿多有线电视网络用户又有何理由不去IPTV业务呢?

除此之外,如果一旦IPTV业务当中包括了中央电视台的3套、5套、6套、8套节目,作为目前已上市的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八大金刚”和在未来数年之内准备上市的其他省级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而言,虽然由“八大金刚”向“十八罗汉”进行了一个数量层面的快速递增,但这样的组合,其业务创新能力能否得到加强则不得而知。这样一个现状对于具有近四十余年发展历史的有线电视行业而言,会不会是一个噩梦的开始呢?对于有线电视行业到底会产生多大的影响与振动,就是看有线行业人士自身的“体质”条件了。(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快速直达

热门关键字

首页导航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