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终端 > 消费类电子产品 >

打造“好声音”(2)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姜中介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3-18 13:49 
核心提示:高端切口 伴随着2007年苹果公司推出了具有革新力量的iPhone,整个音频硬件市场也被重新洗牌,消费者对于随身音乐的诉求日益剧增,耳机更是作为随身音乐的主力军被瞬间激活,作为音箱行业内的领先者漫步者必须要顺应

高端切口

伴随着2007年苹果公司推出了具有革新力量的iPhone,整个音频硬件市场也被重新洗牌,消费者对于随身音乐的诉求日益剧增,耳机更是作为随身音乐的主力军被瞬间激活,作为音箱行业内的领先者——漫步者必须要顺应潮流做出调整,传统的多媒体音箱业务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

在收购STAX的2011年全年,多媒体音箱依旧是公司最为主力的业务线,收入比例为96.35%,耳机仅为1.91%,尚未进军数码家居音箱领域,而经历半年多的整合后,在2012年中报中耳机占比为5.40%,数码家居音箱为23.18%,而多媒体音箱已经下滑至69.91%。

漫步者不光在音箱的设计上要更加小巧便携,贴近时尚生活,漫步者还要将在自己并不擅长的耳机领域发力,但此时的中高端耳机市场早已被森海塞尔、拜亚动力、铁三角等品牌占据,作为行业后来者的漫步者并不甘心受制于此。

森海塞尔、拜亚动力、铁三角等都有几十年的历史,作为耳机领域的“新兵”,漫步者要想撼动他们的地位必须要拿出一些非常规手段。“随身音乐的趋势越发明显,在这个趋势下如果没有过硬的高端产品来进行口碑传播的话,以后我们的工作将会非常被动。”张文东表示走量做低端市场对于漫步者来说并无压力,如何打破高端市场的坚冰才是关键。

思前想后,张文东认为通过并购可以实现漫步者切入高端市场,但收购森海塞尔、拜亚动力、铁三角等正值巅峰状态的品牌并不现实,收购一家产品线相对单一、但具备国际顶级实力和技术的品牌则为首选。

如果收购一家产品线繁多的品牌将意味着漫步者日后的整合工作将会非常繁杂,所要付出的资金也将是非常庞大,此前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带来的各种整合问题已经为漫步者敲响了警钟,而国际顶级实力和技术更是漫步者所要追求的核心要素。

随后漫步者的核心成员便开始全球范围内的撒网,最后将目标锁定在日本的STAX公司,这家致力于静电耳机生产近70年的公司是世界顶级耳机品牌,在众多HIFI发烧友中具有极高的地位。

“光是找这家公司,我们就找了将近4年,终于在2011年的时候接上了头。”张文东说。而他的逻辑也不难理解,通过收购STAX的100%股权,漫步者立即拥有了全球著名的静电耳机及其功放的所有设计、制造技术和相应市场,并得以迅速占领高端耳机的制高点,使漫步者能够向耳机行业的高端品牌发起挑战。

而在这4年光阴中,漫步者已成功步入资本市场的殿堂,在2010年2月5日成功登陆A股,成为国内首家在A股上市的自主品牌多媒体音响企业。无论从产业规模,还是资金储备上,张文东都做好了充分准备来打这场硬仗。

目黑阳造自1998年12月出资300万日元收购高桥彦弥在STAX的全部股权,接替高桥彦弥出任社长,公司随后推出的各种新产品均被市场高度认可,但在2010年由于关键新产品的延期上市造成219万元人民币的亏损。尽管随着新产品SR009的上市,公司在2011年迅速实现较大盈利,但目黑阳造也在反思这次史无前例的亏损。

在目黑阳造看来,STAX虽然拥有独步天下的静电耳机技术,制作的产品也深受消费者喜爱,但对于销售网络布局以及产品推出的节奏把握并不在行,用漫步者副总裁李晓东的话就是:“STAX虽然法律上是一家公司,但实际上更像是一家精于制造的耳机项目小组,对于营销推广等环节还是个外行。”

而漫步者作为中国的一家上市公司,系统的公司化运营以及完整的销售体系是STAX所欠缺的,由于日本本土的终端渠道留成极低等原因造成STAX在日本本土的售价远低于海外市场,消费者通过网上的代购业务就可以买到比本国价格低廉的产品,这导致很多海外代理商最终放弃代理。

漫步者所精通的领域正是STAX所欠缺,而STAX所擅长的技术能力以及品牌效应也是漫步者所梦寐以求的,双方的业务互补是张文东说服目黑阳造的最大筹码。

而此前漫步者在音箱领域内取得的一些设计上的突破是目黑阳造愿意与张文东谈一谈的“敲门砖”,“红点设计奖”、“IF产品设计奖”、“CES产品设计与创新奖”、“日本工业设计协会优良设计奖”等多项国际荣誉让目黑阳造相信这并不是一家粗制滥造的中国山寨企业。(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