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终端 > 消费类电子产品 >

3台三星彩电都花屏 市民遭遇三包忽悠

来源:东南网 作者:东南网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5-07 16:36 
核心提示:2009年4月,武女士在济南的某电器商场花9099元购买了这台40寸的三星牌液晶电视。在武女士的建议下,她的弟弟和妹妹也先后在2009年8月和2010年6月购买了两台不同型号的三星牌液晶电视。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电视公共频道《真相力量》报道,前几天,济南的武女士反映,她和家人购买的三台价值万元的三星牌液晶电视在半年之内,接二连三出现了坏屏的现象。

2009年4月,武女士在济南的某电器商场花9099元购买了这台40寸的三星牌液晶电视。在武女士的建议下,她的弟弟和妹妹也先后在2009年8月和2010年6月购买了两台不同型号的三星牌液晶电视。可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这三台电视却出现了同样的故障画面晃动。维修人员一检测,这是坏屏。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坏屏,但是由于工作人员及时更换了新屏,武女士也就没有继续追究。然而没过多久,武女士家中的另一台电视竟然也出现了同样的问题,一开电视就花屏。

再次找来售后换了新屏,仅仅隔了两天,家里第三台电视竟然也出现了同样的状况。三台电视全部坏屏,这让武女士感觉很气愤,同时也对产品的质量产生了质疑。于是武女士联系到厂家,希望能够退掉这几台坏了的电视。没想到,对此,总部的答复却是,可以退,但只能退一千元。

对于这个结果,武女士显然不能接受。尽管厂家表示在保修期内会及时为武女士修理,然而面对如此高的坏屏率,对产品失去信心的武女士则更担心,这更换的新屏幕会不会再出现问题呢?何况,武女士的电视是2009年4月购买的,还有一个月就要过保修期。也就说,如果按照发票日期来算,新换的屏幕就只有一个月的保修期限。出了保修期,一旦电视再出现问题,就得自己掏腰包修,而这屏的价格,占整个电视价格的80%,那自己岂不是亏大了吗?

随后,记者和武女士来到了三星电视的特约维修站。对于三台都坏屏的电视,维修站的李经理则拿出了"三包"做挡箭牌,称严格执行国家三包法的规定,只能按照发票日期算起,那么,法律真的是这么规定的么?

根据一九九五年八月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布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彩色电视机整机三包有效期为一年,显像管、集成电路等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为三年。

而对于更换器件的质保期,省消协的牟主任则解释说,武女士的这种情况显然应该按照"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为三年"这一条来执行。

如果不是消协的工作人员做出这样的解释,恐怕很多消费者都被商家的说辞给蒙蔽了。现在,武女士正在和维修站的工作人员正在协商解决此事。在这里,希望商家能够真正的做到严格解释和执行国家三包政策。同时齐鲁网也提醒消费者,在家电进行维修的时候,一定要向维修商索要维修单据和产品发票,在出现问题的时候方便维权。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