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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要期待数字普惠金融(2)

来源:法治周末报 作者:陈文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8-09-29 19:57 
核心提示:一方面是政策要求做普惠,另一方面是做普惠存在这些现实难题,也就难怪商业银行做普惠存在选择对象上的扭曲了。 服务主体存在非对称性 第二个问题,开展普惠金融的主体方面存在非对称性,真正愿意做普惠的机构并未

一方面是政策要求做普惠,另一方面是做普惠存在这些现实难题,也就难怪商业银行做普惠存在选择对象上的扭曲了。

服务主体存在非对称性

第二个问题,开展普惠金融的主体方面存在非对称性,真正愿意做普惠的机构并未得到很好的对待。

我们知道,能够开展、应该开展普惠金融的,有银行类金融机构,有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这样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还有大量的非持牌机构或者类金融机构。现在政府对商业银行开展普惠金融,解决小微融资难有很多的政策支持,包括最近央行对于小微领域定向降准,银保监会减少对于商业银行小微业务的资本金计提等。但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在普惠金融领域中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调动,针对券商、保险等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不足,如何推动其服务普惠金融仍有待进一步研究和部署。

更重要的是与普惠金融服务主体的小微企业,更加具有匹配度的小微金融机构或者说类金融机构,其实没有得到政策上很好的支持。拿小额贷款公司为例,按道理来说,2005年,人民银行开启试点的小贷公司发展到现在十几年了,2008年,原银监会和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也认可小贷公司开展这类业务的合法身份,但做了金融业务的小贷公司却迟迟没有获得金融机构的身份,在税费、融资渠道各方面都没有享受到放贷机构应有的政策,基本上是按照工商企业在管理。这种政策待遇上的缺位严重束缚了小贷公司服务小微的能力,结果我们看到小贷公司信贷余额一直没能突破万亿元大关,这两年还面临着行业放贷余额和存续从业机构双降的尴尬境地。

这些年,各方面一直在呼吁给予小微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平等的政策待遇。这些服务普惠金融的非持牌机构不应当因为服务普惠金融就享受到优于商业银行持牌金融机构的“超国民待遇”,“超国民待遇”只会催生各种政策套利,普惠金融的真正实践和落地反而容易被忽视。这里只是呼吁一下,对小微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能够在政策待遇方面更加像商业银行看齐,这样真正提升目前最有能力做普惠金融的机构的服务能力。

普惠金融的技术旋风

值得庆幸的是,“数字普惠金融”的兴起带来了普惠金融的技术旋风,技术手段可以调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更为精准地服务小微、服务弱势群体,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中国金融市场的包容性、开放性。

技术的广泛采用摆脱了小微业务人海战术的传统思路,成本覆盖和风险定价难题的解决得到了突破,使得开展普惠金融业务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更为可行。目前,国内大量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贷存比只有五十个百分点,大量存款无处可贷,被迫在同业市场等。而大量带来金融科技属性的助贷机构的兴起,已经与中小城商行、农商行等就从获客到风控支持到贷后管理的一揽子综合化服务达成了广泛合作,大大提升了银行体系资金流向普惠金融领域的积极性。(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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