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闯入监管空白地带(4)
对于ICO的监管,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曾撰文指出,基于区块链技术和行业的发展特性,简单套用现行的IPO、股权众筹监管框架对ICO进行监管并不一定适宜,可以借鉴英国、新加坡等国的经验,实施“沙盒监管”,具体可以从选择监管沙盒使用者、授权与白名单管理、投资者保护、监督管理四方面着手开展。
不过,OKCoin币行CEO徐明星则认为,要对ICO进行监管,也会存在很多难点:ICO募集的多是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虚拟货币的流转没有国界限制,不必像传统融资方式,需要通过商业银行开设账户才可进行,这就使得一旦国内监管政策趋严,一些ICO项目的团队就有可能出境,通过在境外向国内投资者发币,这就给传统的监管方式带来非常大的挑战。
行业已启动自律
在监管风暴来临之前,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行业已启动自我自律机制,来净化和矫正几近失控的ICO。
记者了解到,7月25日,在贵阳召开的区块链ICO行业生态体系建设研讨会上,贵阳区块链创新研究院、中关村区块链产业联盟等单位共同发布了《区块链ICO贵阳共识》,内容包括对发行人施予持续、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强调反欺诈和其他责任条款、强化中介平台的作用等。
一些ICO平台也加强了对项目的审核。国内区块链社区门户网站——巴比特合伙人兼执行总裁段新星告诉记者,一些相对谨慎的平台,例如,巴比特旗下的币众筹平台对ICO项目的审核是非常严格的,并尽量降低和提示各种风险。
段新星介绍,首先,考虑到境外的ICO项目尽职调查难度较高,担心一旦出现跑路,投资者的维权难度将大幅攀升,再加上考虑到国际洗钱、非法转移资产,恐怖融资的风险,目前平台审核的项目主要集中在国内团队发起的项目,并严守AML(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KYC(用户尽调)底线。
“反观一些圈钱项目,为了争取投资者的信任和支持,不负责任地就未来的收益进行承诺,或者提出给予相应的股权、所有权回报,在监管不明的情况下,这样的承诺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而且此类项目也有较大的诈骗欺诈风险,应当尽量避而远之。”段新星说
对于国内正常申报的ICO项目,段新星表示,平台也会进行多维度评估,如团队技术能力、成员的稳定程度、该区块链项目的未来发展预期、落地应用场景等;项目上线后,平台也要会要求项目发起人在白皮书中充分披露信息,包括募集资金的用途、项目开发计划及进展,并充分向投资者披露风险。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为了降低投资者的投资风险,一些ICO平台也创新性地采取一些举措,如ico365平台推出了7天无理由退币服务,即在ICO项目结束之后7天内,用户可以提出退币,无需任何理由。
邓建鹏认为,ico365的尝试值得提倡,现在ICO的投资主体散户化特征非常明显,很多散户被财富效应所吸引,将自己的“救命钱”“棺材本”都拿出来投资,而大部分ICO项目属于天使投资阶段,风险极高,一旦出现风险事件,也容易出现上访等群体性事件,给投资者一个适当的冷静期,有助于他们认知风险。(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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