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府工作报告看互金行业这5年:历经暴风骤雨
“互联网金融”一词再次写进政府工作报告,自2014年算起,已有五个年头:
2014年,“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2015年,回顾2014年工作时,提到“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部署2015年工作时,再次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2016年,“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
2017年,“对互联网金融等累积风险要高度警惕”;
2018年,“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
从最初的“促进发展”到“规范发展”再到“警惕风险”,然后是今年的“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措辞变化的背后反映的是行业大环境的变迁。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这五年,经历了爆发式增长,也见证了骤雨式整改,是时候缓口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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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互联网金融一词首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总理便提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对行业意义非凡。
自2013年互联网金融新业态一鸣惊人后,2014年初,市场中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态度就出现了两极分化之势。既有人视互联网金融为先进金融业态的代表,也有人视互联网金融为不守规矩的监管套利者,呼吁监管予以取缔。
好在当时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整体持“鼓励创新发展、规范和完善监管”的态度。时任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陈雨露的观点很有代表性,他提到,“互联网金融对于整个金融改革、金融体系效率提高都是非常好的契机。……互联网金融发展很快,将使百姓受益,也有利于市场竞争;另一方面,也因为发展很快,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推动其规范发展”。
2014年3月4日,政府工作报告出台之前,央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潘功胜在两会明确表示不会取缔互联网金融,3月5号,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明确这一信号,整个互金行业松了一口气。
吃了政策定心丸,互联网金融真正迎来了风口。这一年,网贷行业成立了2100多家平台,行业成交量突破2500亿元,投资人同比增长近4倍;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始大规模布局线下扫码,股权众筹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第一批消费金融创业平台开始崭露头角……整个互金行业发生股权融资额58亿元,同比实现10倍增长。
高速发展的同时,监管也在路上,如潘功胜所言,“互联网金融有不同形态,风险各异,要根据风险外溢性的不同采取不同监管办法,央行正在加以研究”。2014年4月,央行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管理的通知》,强调要“保护客户资金安全和信息安全”;2014年12月,《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两份征求意见稿相继出台。(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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