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电子商务 >

评论:最大电商和监管部门共同的敌人应是假货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5-01-29 10:01 
核心提示:微博称,在抽样的92个批次中,有的商家平台只抽检了1件商品,就得出了正品率为零的结论,而淘宝网的抽样数量有51件,这一样品量与淘宝网日均在线商品总量超过10亿的数目相比,显得“微不足道”,“如果不是疏忽,那一定是故意”。

淘宝和国家工商总局杠上了。

这两天,淘宝和国家工商总局已经数次“交手”。淘宝指责国家工商总局某司长“违规、吹黑哨”,而国家工商总局则认为淘宝“养痈成患”,让阿里集团“守住底线,克服傲慢情绪”。(相关公开信、白皮书等原文请扫文末二维码)

让双方争执的,是淘宝网店的正品率问题。

敌人明明是假货,但一来一往间,中国最大电商和行业最高监管部门好像也进入了某种紧张状态。

正品率引发双方争执

一切源于1月23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这是2014年8~10月,国家工商总局网监司委托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的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报告。

此次监测的平台包括淘宝、天猫、京东、1号店、聚美优品、ZOL商城6家电商平台,共完成92个批次的样品采样,结果显示,92个批次的样品采样中,正品数量54件,正品率达到58.7%,非正品率为41.3%。

这其中,阿里巴巴旗下淘宝网的正品率仅有37.25%,在所有监测的6家电商平台中,正品率仅排在第五位,最低的是ZOL商城,正品率为零。正品率由高到底分别是聚美优品(100%)、京东(90%)、天猫(85.71%)、1号店(80%)、淘宝(37.25%)、ZOL商城(0%)。

这个数据让淘宝难以接受。

1月27日,淘宝官微转发了《一位80后淘宝网运营小二心声——刘红亮司长,您违规了,别吹黑哨!》的微博,引起广泛关注。1月28日上午,记者发现这条微博已被删除。

微博认为,这份调查数据的样本量选取、统计口径、调查流程和反馈机制都有问题。

微博称,在抽样的92个批次中,有的商家平台只抽检了1件商品,就得出了正品率为零的结论,而淘宝网的抽样数量有51件,这一样品量与淘宝网日均在线商品总量超过10亿的数目相比,显得“微不足道”,“如果不是疏忽,那一定是故意”。

1月27日下午,国家工商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该局网络商品监管司副司长杨洪丰回应称,本次抽检委托第三方进行,作为一次定向抽样检查,此前“双11”抽查委托的是不同的第三方调查机构,在抽样品类和数量上会存在区分,但目的是为了发现违法线索,维护消费者权益。

今天早上,国家工商总局公布《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

白皮书显示,监管部门发现阿里系网络交易平台存在诸多违法经营行为,“长期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长期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理,以致养痈成患”。网监司工作人员针对阿里系网络交易平台淘宝网和天猫商城在主体准入、商品销售、交易行为管理等方面长期存在的违法问题进行了详尽分析和总结,指出了5个方面19个问题,各地工商局代表还补充了其他6个方面的问题。

这份白皮书要求阿里巴巴集团“守住底线,克服傲慢情绪。法律面前没有特殊的市场主体,阿里系主要高管要有底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今天下午,淘宝再一次作出了回应, 称欢迎公平公正的监管,反对不作为、乱作为、恶作为。淘宝决定向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投诉刘红亮司长。

阿里方面在给中国青年报记者的邮件里,引用了其董事局主席马云的观点,“假货是所有商业模式发展的硬伤,假货不是淘宝造成的。但淘宝注定要背负这种委屈、这种责任。淘宝只能认下它,解决它。解决假货和知识产权的问题就是解决淘宝的生存问题。社会问题不能靠一个公司、一个平台来单干。我们必须动用一切资源和力量,通过社会共同治理,而不是各自为政,互相指责。”

定向监测是什么

淘宝的质疑主要集中在监测的方法上。这个质疑也得到某些网友的支持。有人认为,虽然国家工商总局行使监管的初心是好的,但样本数量过少,难以服众。

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监管司副司长杨洪丰在昨天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次主要是“定向监测”,本次抽查的数据反映的只是单次抽检的具体结果,并不是为了反映整个市场、网购领域的质量有多差,不能被过度解读。

那么,“定向监测”到底有无不妥?(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