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电子商务 >

董明珠联手马云 格力“电商化”破局

来源:新京报 作者:李媛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10-29 14:39 
核心提示:2004年,格力电器与连锁大卖场决裂,依靠27家区域性销售公司,格力用不到两年的时间,就开拓了近万家专卖店。建构出覆盖全国且完全独立于大连锁之外的专卖店销售渠道,如今格力全国专卖店有近30000家。

2013年12月12日,格力董事长董明珠和小米科技董事长雷军在央视打了个10亿元的赌,赌的是5年后,小米的销售额能不能超过格力。在现场,马云(99.68, 1.89, 1.93%)坚定地站在了董明珠一边。

此后很多人都在想,马云和董明珠何时才会真正牵手?现在看,他们确实“在一起”了。低调运营了一年的格力天猫旗舰店,准备在今年“双11”与天猫联手大干一场。此前,董明珠就提到,联手电商,与雷军打赌不会输。

一直以来,格力因为太看重线下渠道,对电商的布局颇多顾虑。此次这个全国性质的天猫旗舰店也只能看成是其对电商渠道的“尝试”,由地方销售公司牵头做,进可攻退可守,这或许正是董明珠的考虑。不过,从目前电商行业发展的势头看,格力电商化是必由之路,早晚得做。对格力最大的挑战是,如何兼顾电商发展又能维护经销商的利益,让电商、专卖店、大卖场三种渠道协同发展?

格力首战“双11”

天猫电器城的“双11”预售活动自10月15日开始,截至10月27日,格力在本次预售活动中已轻松破万,预售1.5匹空调7737套,1匹空调5329套。据了解,天猫电器城这场预售活动共吸引各大空调品牌11个型号参与,仅格力2个型号的预售量占比就接近60%。

这是格力天猫旗舰店第一次在“双11”崭露头角。

格力天猫旗舰店是2013年年底建立的,时间大体是在格力董事长董明珠和小米董事长雷军打赌的前后。2013年12月12日,在中央电视台的演播厅里,马云选择站在董明珠这一边,评论格力与小米未来谁会走得更长久时,马云说:“她(董明珠)跟我合作好了,就会走得更长久。”那天的赌局充满戏剧性,但业内人士始终认为,尽管董明珠对发展电商一直三缄其口,但她与马云合作是迟早的事。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现在的格力天猫旗舰店虽不是格力总部行为,却是格力总部授权格力浙江销售公司建立并运营的,希望借助浙江公司与淘宝总部在地理位置上的接近,方便沟通。

此外,这个旗舰店最大的特点是,它不同于以往格力地方经销商在淘宝上开的店,它是全国性质的,订单可以联动全国各地的销售公司。业内有观点认为,格力此举“进可攻退可守”。

“一开始做的时候,我们心里也没底,担心会不会对线下造成很大的冲击?因为格力线下价格也不是很统一,地区之间有差价,定价也各有不同。若线上价格高,线上不好卖,若线上价格低,则线下不乐意。”了解旗舰店运营的格力内部人士称。

不过,这一次格力天猫旗舰店搞的“双11”预售活动,得到了全国各地销售公司的支持,主要原因是空调市场整体下行,而促销可以让渠道恢复活力,是总部和经销商共同的诉求,不管是利用线下还是线上的方式。

线下渠道是“生命线”

格力的电商之路发展并不快。主要原因是董明珠迟疑了。迟疑的原因在于,格力的线下渠道“太成功”。

在电商渠道兴起的2012年,格力电器曾表示,集团层面暂不考虑电商问题。一年后,董明珠依然对媒体表示,电商替代不了实体店。

不可否认,多年来格力电器的成就一半以上要归功于董明珠一手建立起来的“三级”渠道模式:厂家—厂商联营体—渠道体。

1997年,湖北格力空调销售公司成立,成为格力首个“股份制区域销售公司”,它是由企业与渠道商共同出资组建,彼此各占股份并实施年底分红的“利益共同体”。此后,格力在全国建立了27家区域性销售公司。

2004年,格力电器与连锁大卖场决裂,依靠27家区域性销售公司,格力用不到两年的时间,就开拓了近万家专卖店。建构出覆盖全国且完全独立于大连锁之外的专卖店销售渠道,如今格力全国专卖店有近30000家。

2007年,为进一步加强格力电器和经销商的利益捆绑,河北、山东、重庆等全国10家销售公司合资成立了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并入股格力电器,成为格力集团之后的第二大股东。可以说,在层层利益交织中,格力将自己与它的渠道商牢牢捆绑在一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格力的线下渠道模式一方面曾极大刺激它的销售,另一方面却因为对其过度依赖,让格力的电商业务举步维艰。毕竟,线上每多销售一台,可能就意味着线下少卖一台。如何协调好经销商利益,成为格力发展电商的关键。(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