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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双11前约见16家电商:出问题先行赔付

来源:新京报 作者:杜丁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11-07 10:48 
核心提示:电子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网站页面对商品的宣传与实际不符;售后人员保障方面存在问题,消费纠纷无法得到及时处理;页面出现“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霸王条款,或“百分之百”的绝对性用语等。

针对即将到来的“双11”网购高峰促销日,昨天,市工商局对电子商务企业进行行政指导,提前集中行政约见了京东商城等16家电子商务企业,要求各企业应给予消费者7日的冷静期,一旦因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出现消费纠纷,企业应先行赔付消费者。

据介绍,冬季网络销售热潮一般从11月持续到次年2月。市工商局统计数据显示,今年涉及电子商务的消费投诉量占投诉总量的50%。

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有:商家单方面取消订单、不履行促销活动的兑换承诺;商家拖延送货、拖延承担退换修的责任;电子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网站页面对商品的宣传与实际不符;售后人员保障方面存在问题,消费纠纷无法得到及时处理;页面出现“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霸王条款,或“百分之百”的绝对性用语等。

针对上述问题,市工商局提前警示电子商务企业经营者,要求企业在促销活动中,针对特定促销时段,应配备足够售前、售后人员,积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

此外,企业应给予消费者7日的冷静期,一旦因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出现消费纠纷,企业应先行赔付消费者,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

市工商局还要求各企业做好应急预案工作。在开展促销活动前夕,企业应做好充足的商品准备和技术支持准备,并制定应对突发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预案。
 

(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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