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电子商务 >

百度18.5亿美元吞91无线 移动焦虑缓解整合大考开始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8-15 11:59 
核心提示:但是随着国内市场 环境的变化,甚至有可能随着版权保护力度增强而出现相关的政策风险,或将导致91丧失赖以生存的土壤。特别是随着并购交易完成,悬在91头上的越狱、盗 版,是否转移到在美国上市的公司百度,目前仍是未知数。

8月14日,位于福州的91无线(下称“91”)一夜之间被张贴上了不少“百度元素”,静等新主人李彦宏的到来。这笔中国互联网上最大的并购案以18.5亿美元的价格尘埃落定。 一位91员工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昨天上午,百度CEO李彦宏与91副总裁李明远、主管战略投资的百度企业发展部总经理汤和松等来到位于福州 的91总部。李彦宏在内部全员大会上宣布,百度与网龙(91母公司)已经签署收购协议,接下来一个月为业务交接期。但他未披露91内部的人员高管安排以及 汇报关系。

据记者昨日了解,百度和91已经开始逐步进行整合工作,包括平台数据的共享、渠道分成计划等。

焦虑的百度与91

“收购91将显著增强我们的移动应用分发能力,并进一步提升百度在中国蓬勃发展的移动互联网生态中的主导地位。”对于这一交易,昨天李彦宏如是评价。

他称:“91无线除了是应用提供商,也是一家手机游戏运营商。手机游戏目前在中国发展迅猛,收购将有助于百度更好地致力于培养和扶持开发者群体,奠定百度在手机游戏市场的地位,并使百度自有应用分发再添渠道强援。”

在BAT(百度、阿里巴巴和腾讯)三巨头中,百度终于最后一个找到了移动互联网的“船票”。

2013年7月数据显示,国内用户通过百度与91平台下载应用总数达日均6900万,而其中绝大部分的下载来源于移动设备。而91在盈利模式、商业 变现上已经有了成熟的体系。游戏和广告是其两大收入来源,通过分成模式,91已经聚集了10万的开发者。一位百度人士评价,收购91,在入口、分发、生态 三方面对百度的移动布局均有补强;应用商店的分发市场或将由此洗牌。

事实上,在被百度收购前,91CEO胡泽民一直做了两手准备:“要么卖出,要么上市”。91的上市准备在2012年年中启动,一直到2013年初,网龙发布公告,建议分拆91无线事业在香港创业板独立上市。但同期,91也在考虑卖出,谈判对象起码有三家。

昨天,一位接近胡泽民的人士对记者表示,真正触动胡泽民做了卖出而非上市决定的,很大程度上在于在这场交易中成功抬价的360。

两年前,360还没有正式涉足手机助手领域,当时360采用的策略是联合网龙成立研发中心,并派出研发人员入驻网龙协助开发新版91手机助手,但此后360甩开91,推出自己的独立应用360手机助手。双方不欢而散。

随后让胡泽民感到威胁的是,360手机助手从2012年1月底至6月,用户规模爆发增长,几乎只用半年时间,做了网龙几年在做的事情。

上述接近胡泽民的人士说,同期的百度也正与360在搜索领域打得不可开交,市值被360打下了不少。“百度如果能够在360的后院挖个洞,最好的洞 就是91。”对百度而言,搜索的入口正在交战,如果移动上应用分发的入口也没有了会很危险,“百度的压力决定了91高昂的价格。”

而用金山网络CEO傅盛的话说,“百度出了一个(91)上市永远不可能给出的价格。此时,对于创业者来说,首先是追求商业回报。”(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