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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电商税”震荡(4)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杨琳桦,严文韬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3-25 13:55 
核心提示:东西半球激辩 双方事态都仍在进展中,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如果中美在各自环境下、各自定义下的电商税都被通过,涉及的中国中小企业不需重复缴纳。 电商税收方面,中国有可能比美国走得还要快。另有不愿透露姓名的电

东西半球激辩

双方事态都仍在进展中,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如果中美在各自环境下、各自定义下的电商税都被通过,涉及的中国中小企业不需重复缴纳。

“电商税收方面,中国有可能比美国走得还要快。”另有不愿透露姓名的电子商务公司高管向本报记者指出。

值得注意的是,在北京的秘密会议上,商务部和财政部向列席的有电商投资经验的VC、PE投资机构征询的并非是否应该征收电商税,而是具体落实到了怎么收、怎么操作上。

苏宁董事长张近东此次两会提案“加强电商税研究”已经激起民间的广泛争论。他将矛头对准淘宝,以全国政协委员身份在提案中指出C2C交易中存在假冒、侵权、非税销售,呼吁对电商征税等。

此提案也同时让苏宁与淘宝的利益矛盾公开激化。对于张近东引发的讨论,淘宝迅速以不点名方式回应,称对电商征税是对辛苦创业、没资金没背景的个人店主征税,甚至将该提案上升到“是在对年轻人的希望和未来征税”的高度。

“苏宁提交的议案就是在欺压老百姓。”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税制研究员黄凯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中国和美国背景不同,中国淘宝店主大部分已经交税。只要是在工商局注册过的中小企业甚至个体户,都已经交税。包括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也是会有发票的。因此苏宁议案实际上就成为了:针对没有注册过的淘宝个人销售行为,要求缴纳税款。

“苏宁行为就像沃尔玛倡导对地摊收税一样,是有权势的阶层通过获得话语权,进一步打击竞争对手,并欺压非常弱小的小老百姓(连注册都没有的淘宝小店主)。”黄凯平认为,目前税负已经过重,对这群社会的弱势群体进一步征收税收,不合情合理。

黄凯平还指出了张近东提案的可行性和条件:“这需要增加非常多的税务力量,征税成本太高。需要进行大量的统计、监测和管理工作。而且很多淘宝店主,都很难找到人,征税非常难,征10块钱,成本可能有8块钱。”

“如果一定要执行,淘宝需要向税务机构提供完整的销售记录和数据。淘宝被授予代收代缴的功能,淘宝目前可以提供代收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功能,但目前它在法律上还不具备代收代缴营业税的能力。”黄凯平说。

另外一边,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前管理员Hector Barreto则在一篇名为《销售税应该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的声明中写道:“如果eBay获胜,主要的传统零售商将不得不继续与日益庞大的网络销售商进行一场艰苦卓绝的战斗。”

“很显然,一切都已经改变,越来越多的企业每天都在网上交易。”Barreto写道,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环境做出的法律判断已经不符合时代潮流,而且对解决社会问题无任何好处。Barreto认为,像eBay这样的电商企业在一开始就获得其传统线下零售商所不具备的优势,但与此同时,各电商企业所在的州财政紧张,如果互联网消费税被通过,各电商企业向各州缴纳的税收可以用来解决当地的一些社会问题。

Barreto还反对eBay对《市场公平法》豁免基准线的试图跨越,不赞成把这一基准线由100万美金变成3000万美金。另外一边,一些支持征收网络消费税的人表示对此乐观,认为征收网络消费税是必然要发生的事,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目前,双方事态都仍在进展中,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如果中美在各自环境下、各自定义下的电商税都被通过,涉及的中国中小企业不需重复缴纳。

“如果是出口贸易,即使新交税政策出台,中国与大部分贸易来往国家都有避免双重交税的协定,当中国产品出关后(比如运往美国),中国政府都会退增值税,美国入关时,会征收增值税。”黄凯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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