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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能否占据零售行业半壁江山?(2)

来源:搜狐财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12-18 10:50 
核心提示:王健林说的洗澡、捏脚、掏耳朵这些服务,肯定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电子商务能够完成的。但是如果在某家团购网站上购买了SPA服务,就是电子商务了。虽然在享受SPA的时候不是电子商务,但是之前在网站上购买和支付就已经

王健林说的"洗澡、捏脚、掏耳朵"这些服务,肯定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电子商务能够完成的。但是如果在某家团购网站上购买了SPA服务,就是电子商务了。虽然在享受SPA的时候不是电子商务,但是之前在网站上购买和支付就已经提前完成了电子商务。所以,王健林先生对电子商务的理解还是有局限,而马云同志也没有能够解释清楚这个问题。

前面说的电子商务的定义里有一条是"买卖双方不谋面",这其实也不一定了。比如你在淘宝上买东西,和淘宝店小二视频交流,算不算见面?比如你在京东商城订了台电脑,然后选择去京东自提,要不要和营业员见面?你在某家餐厅的网站预订了一顿年夜饭,到时候你带着全家去消费,是不是也算和商家见面?可见,买卖双方不见面,不是电子商务的关键要素。而在不见面的时候下订单完成支付,才是电子商务的核心所在。

所以,我理解的电子商务,就是"非现场的订购和/或支付"。至于订购的媒介,可以是传统的互联网,也可以是电话、短信、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这些都需要耗电,所以肯定都应该算是电子商务。而我理解的零售市场呢,也不只是一般意义上的商品贸易,而是包括了服务贸易在内。如果按这个定义,电子商务的范畴就大大扩大了,基本涵盖理性消费的所有方面,包括买房、买车,今后都有可能主要依靠电子商务。

那非电子商务,也就是王健林先生说的传统商业呢?主要是非理性消费,也就是冲动型消费。举个例子,您下班往家走,路上看见一卖烤白薯的,闻着那个香啊,买一个吧,现场掏钱就买了,没必要回家查查淘宝上烤白薯卖多少钱。类似的消费还是有很多的,特别是体验式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在交易中占比高的,都可能继续坚守非电子商务的阵地。

据国家统计局的数字,2011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1226亿元,同比增长17.1%(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1.6%)。而电子商务呢,由于统计口径的不同,存在着不同的统计数字。有说是几千亿的,也有一种说法是2011年我国电子商务的规模达到了7万亿元。而淘宝网更是宣布2012年的销售额突破一万亿元,其他几大电商也各有几百亿的规模。

从发展速度看,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其他行业。2010年广东省全省电子商务规模是8000亿,而规划到2015年就要翻两番达到3.2万亿元。当然,这个电子商务的统计里,包括了零售市场,也包括B2B的企业间市场。

最后说说我的观点,如果按照我对电子商务和零售市场的定义,我相信十年后,电子商务可以占到零售市场的半壁江山,或者更准确说,不要说零售市场,而可以看整体的交易金额,包括B2B在内。这并不表示传统商业的没落,而应该看作是商业全行业的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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