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代购审判:区别立法不可行 行业规模掺水分
9月7日下午消息,离职空姐从事代购偷逃关税百万被判刑11年,电商人士呼吁对网络代购区别立法或者区别关税对待。对此,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两种方式并不具备可行性。解决代购行业偷逃关税问题根本在于减少税负和解决国内外“歧视性定价”问题。而有代购卖家认为,尽管代购越来越流行,但考虑到假货问题,整个行业的规模存在巨大的水分。
区别立法不可行
离职空姐从事代购偷逃关税百万被判刑11年,这让一直处于灰色地带的网络代购业成为舆论讨论的热点。以当当网CEO李国庆(微博)为代表的不少电商界人士和网友认为,“空姐案”量刑过重,并呼吁政府部门制定针对代购行业的法规,使网络代购有法可依。
法律专家于国富认为,这一说法尽管乍看之下合理,但并不可行。由于关税制度的一大目的是维护既有的市场秩序和价格体系,因此如果关税制度对非法代购采取区别对待,现有的价格体系将被打乱,也不符合大品牌商和代理商的利益。例如,某国外品牌在国内有代理商,那么这些非法代购进境的物品无疑会对这些正规代理商形成冲击。
法律专家游云庭也认为,针对代购区别立法或者区别关税对待并不可行。在他看来,尽管“空姐案”确实存在量刑过重的可能,但代购行业处于“灰色地带”的根本原因是国内关税过重以及国际品牌商对华的“歧视性定价”。此外,如果法规对代购进行区别对待,可能会导致一些原本从邮政系统正常进货的卖家转投“空姐案”中的“蚂蚁搬家”式进货渠道。而这将带给海关、航空和税收部门更大的管理成本。
代购行业规模存水分
代购近几年在电商业的流行是“空姐案”引发关注的另一因素。如今,当当网、淘宝以及京东商城(微博)等较大电商平台上均有代购商家存在。在淘宝网(微博)以“代购”为关键词进行搜索,相关的店铺数量超11万个,其中大部分已经做到皇冠级别。淘宝还开辟了专供代购卖家交易的“淘宝全球购”,而京东商城则为代购商品标注了专门的“全球buy”标签。
不过,在一些代购卖家看来,国内代购行业真假难辨,因此其行业规模充斥着巨大的水分。一位长沙的化妆品卖家表示,考虑到官方代理商的利益,国外的品牌商和专柜一般不会大量地“放货”给个人买家,因此如果是真正的代购,规模”不可能做很大”。她甚至断言,国内那些规模排在前列的代购卖家“基本都是真假掺着卖”。
利好转运公司
而在转运行业人士看来,“空姐案”对于国内的转运公司来说是利好消息。
某转运公司创始人表示,空姐的判例可能让国内一些此前依靠“人肉夹带”方式的代购者转投合法途径。因此,这对于转运公司和正规的代购公司来说其实是利好消息。
据了解,目前代购货物进境主要有两种渠道:个人物品方式和普通货物方式。个人物品如果是在规定额度内的自用商品,可免于征税。但如果是用于经营性目的,仍旧需要按规申报关税。类似空姐的夹带行为是完全没有向海关申报进境物品,明显属于偷逃关税。
如果物品通过普通货物方式入境,则需要根据海关报关流程,缴纳相应的税费,同时需要开具相关的技术性证明(如熏蒸证明)并进行检验检疫。这一环节的税收、杂费和繁冗的手续让不少代购者铤而走险。据了解,普通货物进境,至少需要缴纳关税、消费税、船舶吨税和再此之上的增值税。正常报关后代购商家的利润会被大大挤压甚至亏本。此外,对于代购商来说,最难的还不是税收,而是证明材料、检验检疫等繁冗的手续。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