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末 河南旅游业电子商务营业额力争占比超三成
“十二五”末,全省旅游业建立电子商务示范单位50家,力争电子商务营业额占到其收入的30%以上;建立1~2个年交易额超亿元的在线旅游交易平台。记者昨日从省旅游局获悉,为切实加快我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发挥信息化对旅游产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该局联合省工信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河南省旅游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意见》。
《意见》提出,到“十二五”末,力争实现全省旅游基础数据库和公共信息服务设施基本健全,旅游全要素基础信息70%实现共享。各省辖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100%建立目的地资讯网站,建立共享率50%以上、专业动态的宣传营销数据库,对主要客源国(地区)开通多语种宣传网站,借助“三网融合”推动三星级以上饭店开通电视旅游资讯专栏,80%的重大旅游活动实现线上线下同步传播。
“十二五”末,我省还将建立基于云计算的省级旅游综合电子商务服务平台,90%的旅游企业实现在线宣传和产品预定。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客户关系管理、同业交流等信息化系统和智能化服务终端在企业得到广泛应用。同时有关部门还将鼓励旅游企业采用虚拟旅游、视频监控等技术进行信息化创新工程;鼓励企业开展旅游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鼓励传统旅游企业开展在线营销,支持有实力的在线旅游企业兼并整合传统旅游企业,培育大型旅游在线企业集团。
此外,我省还将依托12301旅游热线,结合移动通信平台、地理信息和触摸查询系统,建立由省旅游服务中心和18个分中心构成、县区和游客服务中心联网的四级旅游安全监管和指挥调度信息系统;建设全省联网的景区视频监控体系,实施对重点区域、景区和线路的全天候监控,提供全方位的旅游信息咨询、快速救援、突发情况处置等服务。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