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电子商务 >

用户体验成移动电子商务成功关键因素

来源:飞象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5-30 21:30 
核心提示:但是,互联网企业的进入,很有可能使得这一状况发生转变,如果把部分互联网的运作模式,稍加调整后复制到终端领域,现有的传统商业模式有可能被彻底颠覆。

3G时代的到来,使手机使用率大大增加,也催生了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雪肌精(www.zhanlan88.com)最新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移动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为156.7亿元,同比增长609.0%,预计2012年中国移动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将达到251.5亿元。智能手机的逐渐普及,为移动电子商务带来了绝佳契机,这其中的商业发展前景不可估量。

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走入人们生活,手机消费已经逐渐被大众所接受,与传统互联网相比,移动互联网潜在市场规模更大,发展前景更为可观。对于电子商务行业而言,移动互联网更是处处蕴含商机,不少电商平台已经将移动终端业务提升到战略高度,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移动终端很快将成为电商平台PK的主战场。

移动互联网快速普及和发展的今天,企业转变营销思维,调整广告资源的投放策略,借力移动互联网已成为大势所趋。中小企业如何抢占移动互联网的先机与商机?手机搜索作为手机网民的第二大应用,讯息获取的及时性、移动性成为其最大的优势,人们随时随地搜索并获取自己所需的信息,其目的性、精准性更是被营销专家和企业客户所肯定。

据悉,易查搜索作为移动搜索的领导品牌,根据市场发展需求,推出移动搜索精准营销平台易告。据悉,易告是易查搜索通过用户行为分析并基于移动互联网搜索技术开发的精准营销推广平台。易告将企业的品牌LOGO、文字信息、产品图片、电话一键拨打功能进行有机的结合,在易查手机搜索引擎及其数万家搜索联盟的搜索结果首页置顶的位置进行展示推广,全面覆盖中国10亿手机用户。

其次,除了用户体验和个性化以外,在服务方面,互联网企业的优势也十分明显。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云+端”成为发展趋势之一,而如何提供满足消费者需求的运服务平台,是很多终端厂商下一步的发展重点。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说,他们本身就在运营着一个云平台,而且大多是公有云,他们只需要把自己的互联网服务,延伸至移动互联网就可以了。

再次,互联网企业向来是以模式取胜的,模式创新自然是他们的强项。从派克钢笔(www.0795789.com)的推广策略来看,互联网企业对互联网可谓了如指掌,对互联网的驾驭也显得驾轻就熟,通过微博等营销手段,用最低的成本,让一个新品牌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得到消费者接受和认可,由此可见,在互联网领域摸爬滚打这么多年的雷军,绝对是互联网高手,也是互联网营销高手。

除了营销模式以外,互联网企业的介入,使得终端市场的商业模式也有被颠覆的可能。很多人认为未来手机的盈利应该集中在内容和服务上,但除了运营商的预存话费换手机之外,我们没有看到终端厂商有什么大的模式创新,但是,互联网企业的进入,很有可能使得这一状况发生转变,如果把部分互联网的运作模式,稍加调整后复制到终端领域,现有的传统商业模式有可能被彻底颠覆。试想一下,未来会不会出现靠服务盈利的终端厂商?会不会真的有免费的手机提供给消费者?我相信,如果互联网企业用互联网的模式做手机,这些都是有可能的。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