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电子商务 >

欧盟法院判决eBay加强商标保护 防止侵权

来源:新浪科技 作者:张楠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13 09:55 
核心提示:北京时间7月13日早间消息,欧洲司法法院周二判决称,eBay应当为通过该网站出售的商品承担更多的责任,否则有可能因商标侵权而遭到起诉。 欧洲司法法院表示,如果在商标的使用中扮演积极的角色,那么在线服务提供商应当承担责任。如果服务提供商知道网站上存

北京时间7月13日早间消息,欧洲司法法院周二判决称,eBay应当为通过该网站出售的商品承担更多的责任,否则有可能因商标侵权而遭到起诉。

欧洲司法法院表示,如果在商标的使用中扮演积极的角色,那么在线服务提供商应当承担责任。如果服务提供商知道网站上存在非法活动,那么应当为这类活动负责。

欧洲司法法院的判决中还要求欧盟各国政府确保各国法院能处理由在线市场,例如eBay的用户提出的商标侵权事件,并防止未来继续发生同样的侵权事件。

欧莱雅于4年前在比利时、法国、西班牙和英国对eBay提起诉讼,称eBay网站上销售的商品侵犯了该公司的商标权。伦敦律师事务所Ashurst知识产权律师多米尼克·巴切勒(Dominic Batchelor)表示:“这一判决将引起eBay的关注,这意味着eBay必须阻止该网站用户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这在实施和成本等方面影响巨大。”

对于欧洲司法法院的这一判决,eBay表示,近年来已经采取了大量措施,打击网站上假货的销售。eBay预计这一判决不会对该公司及其用户在财务上造成太大影响。

eBay欧洲的一名高管斯泰芬·克劳奇克(Stefan Krawczyk)表示:“我们已根据新情况更新了我们的措施。我们从很多年前就开始这样做。这些措施已经准备就绪,根据这一判决我们不会有额外的成本。而消费者和卖家也不会承担额外的成本。”eBay目前在超过30个国家开展业务,2010年营收超过90亿美元。

欧莱雅在一起诉讼中称,eBay网站上出售明确标明“非卖品”的化妆品样品或试用装。欧莱雅也对eBay打击假货的力度提出质疑。该公司对欧洲司法法院的判决表示欢迎,并表示:“这是打击互联网上假货销售的重要一步。”

根据欧洲司法法院的判决,欧盟的商标法也适用于欧盟以外国家面向欧盟消费者销售的商品。而欧洲各国法院应当评估某些商品的销售是否面向欧洲市场。

欧洲司法法院同时指出,在一些情况下,商品销售不适用于欧盟法律中的免责条款,尤其是eBay等在线服务提供商在管理销售信息的过程中“扮演了积极角色”时。

该法院同时指出,如果在线服务提供商掌握了足够的信息,能够判断网站上出现非法活动,但又没有为买家提供保护措施,那么将承担责任。

根据当前的规定,如果eBay获悉网站上存在可疑行为,那么应当停止正在进行中的拍卖。律师表示,新规定将迫使eBay更多关注网站服务。Pinsent Masons合伙人伊安·科诺(Iain Connor)表示:“这一判决将帮助权利所有者迫使在线服务提供商更积极地管理网站上的活动。”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