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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整治近一月 网络涉性非法广告仍存在(2)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任雪 赵晨熙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5-18 10:52 
核心提示:净化网络需建长效机制 整治网上涉性广告其实与整治其他一些违规行为是一样的。目前所采取的是一种运动战的形式,要想根治问题必须打持久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景明对记者说,打持久战就需要建立长效机制,这需要法

净化网络需建长效机制

“整治网上涉性广告其实与整治其他一些违规行为是一样的。目前所采取的是一种‘运动战’的形式,要想根治问题必须打持久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景明对记者说,打持久战就需要建立长效机制,这需要法律和执行措施相结合。但目前我国的广告法并无针对网络违法广告的规定和处罚措施,这是需要完善的。

乔新生告诉记者,应该尽快修改广告法,规定这类涉嫌色情的广告不能在大众媒体上刊出,让这类广告彻底从公众视野中消失。

除了相关法律不完善,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目前对于网络涉性广告的管理,还存在多头管理、责任分工不明确的情况。

吴景明告诉记者,目前管理网络广告的部门很多,在协调组织方面存在问题,所以应该建立一个专门的、独立的执行部门进行管理,而且这个部门一定只能是只有执行职责的部门,不能集制定者、执行者、处罚者3种身份于一身。因为这样做会造成趋利执法、权钱交易,不利于执法效果。

乔新生建议,应当对网络涉性非法广告进行分级管理,建立行业审查制度,各部门之间互相合作,如公安机关网监部门要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作,这样可以便于更好地找到发布色情内容的源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也要与公安机关合作;电信经营企业要与国务院新闻主管部门合作。一旦发现违规行为,要对其进行严惩。

“在惩罚方面,应当加大处罚力度。现在对于这类行为的处罚,许多都只是蜻蜓点水,处罚数额小、次数少,造成违法成本很低,不利于惩治犯罪。因此要加大处罚力度,让这些违法者接受一次处罚就不敢再有第二次。同时,不仅要对涉性非法广告的投放者进行处罚,对管理不严的网站也要进行处罚。同时,还要规定网站的管理者对内容进行过滤,发现这类广告后要及时删除,更不可让其投放。”吴景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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