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食药监局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自建平台负责人集中约谈
2018年7月9日,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官网“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动态信息>>部门动态”栏目看到一则标题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自建平台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全文——
7月4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了2018年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暨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培训会。会后,市局对全市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自建平台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
约谈过程中,市局首先对目前网络订餐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第三方平台、自建平台一定要理解好、落实好《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一是落实备案责任。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自建平台应按照相关规定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是落实审查和监督责任。确保“线上线下一致原则”,确保入网经营者具有实体经营门店,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保持一致,同时要保证入网的线下餐饮单位明厨亮灶率达到100%。仅取得备案登记证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小餐饮或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但许可范围未标注“网络经营”的线下餐饮单位不得在网上经营餐饮食品。
三是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落实各项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的食品安全专门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及时更新线下餐饮单位公示信息,确保入网信息真实可靠;加强对送餐员的培训。
四是落实配送责任。确保配送环节餐食不受污染、保证食品质量。
五是落实维权责任。要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渠道和方式,对消费者的投诉举报,要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自建平台负责人表示要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加强对线下餐饮单位经营行为的抽查和监测,配合监管部门净化网络订餐环境,进一步提升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杨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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