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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客推社区营销挑战淘宝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张绪旺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23 13:14 
核心提示:王珞丹的粉丝将有可能成为王珞丹的另一个收入来源,并且,将来因此达到的收入可能会十分可观。近日,互联网服装品牌凡客诚品正式推出社区化营销平台凡客达人,据凡客董事长兼CEO陈年宣称,今年将拿出10亿元分成给达人店主,分成比例为10%。 值得一提的是,该

王珞丹的粉丝将有可能成为王珞丹的另一个收入来源,并且,将来因此达到的收入可能会十分可观。近日,互联网服装品牌凡客诚品正式推出社区化营销平台“凡客达人”,据凡客董事长兼CEO陈年宣称,今年将拿出10亿元分成给达人店主,分成比例为10%。

值得一提的是,该模式与C2C(个人对个人)网购平台淘宝之前推出的“淘宝客”颇为类似。

网购平台争相社区化

根据达人店主的招募通告,在网上开通店铺成为店主,就可以在店铺中发布搭配凡客诚品服装的照片,并提供相关产品在凡客的购买链接。一旦有网民购买了店主展示的商品,店主就能获得该商品的销售分成。而且店铺商品的提供、库存、送货及售后服务,都将由凡客负责。

凡客方面声称,这是VANCL一次真正实践开放平台的重大战略举措,用户可以零门槛在“凡客达人”网站上开店,通过分享个性化的服饰搭配来创造价值。据陈年透露,“凡客达人”最终的目标是“实现后台和前台的全面开放”。“凡客达人”平台上的店主能够随意按照自己喜爱的风格搭配VANCL的各种服饰,吸引朋友、同学等粉丝团在自己的达人页面点击链接购买即可。店主可轻松获得每笔订单约10%的分成比例。

“凡客达人”的推出吸引了众多电商的关注。事实上,之前淘宝网已在C2C平台上试水该模式。而B2C(商家对个人)网上鞋城乐淘早在去年底也推出“乐淘网盟”概念,称用户只要注册联盟,通过微博、人人网、开心网等账号,“每天来乐淘报到分享新品”就可以获得佣金,佣金比例高达18%。乐淘副总裁陈虎曾表示,乐淘联盟这类新型自有推广平台,可以获得更多用户个人的支持,成为电子商务领域的重要推广渠道。

电子商务or社交网络?

事实上,电子商务和社交网络的界限已经越发的模糊不定,甚至正在走向融合。一方面,像凡客诚品、乐淘、淘宝网等电子商务网站选择涉足社交网络;另一方面,社交网络和社区也在尝试着社区电子商务。

比如一家橱柜品牌就专为区域化社区“杭州19楼”推出过19楼橱柜;天涯社区去年30%的收入来自于电子商务网站;中粮旗下的我买网,去年以来就将大部分推广投放在社交网站和社区论坛上,因为在那之前,“悦活果汁”等系列项目在开心网等社交网站上风生水起,被认为是近几年最具性价比的消费品推广案例。此外,团购、LBS(签到)位置服务,也不乏在社会化媒体的基础上,做出和电子商务结合的创新实践。

凡客方面更将“凡客达人”的推出称之为引领一种新的互联网理念,“作为一种全新的社会化营销平台,体现了互联网的开放、体验、分享精神,是在传统电商平台之外的一种崭新的商业模式,可能会加速电子商务2.0(倡导交互)时代的来临”。

用户能获得高额分成

各大网购平台总将电子商务2.0、社区化营销以及给普通用户分成描述得十分美好,但普通用户的收益能有多少呢?

业内人士据此算了一笔账,如果将凡客达人的这10亿元细分一下,从3月底凡客达人新版上线到年底,今年将有9个月和用户分成,每月就分1亿多元。按照行业“二八法则”,大概前100名用户会创造出80%的销售额,即8000万元,这些用户用心经营每月就能大约分走80万元。

有业内人士揣测,王珞丹如果真在凡客达人开起自己的店铺,无疑将成为粉丝最多的店主,那么她一年因此而得到的收入将远远超过每月80万元,甚至年收入可能超过她为凡客代言而得到的费用。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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