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望在全球率先实现新能源车批量化
在日前召开的2012中国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论坛上,国家信息中心产业研究部副处长、高级经济师李伟利表示,当前新能源汽车在我国的发展不仅具有战略上的紧迫性,而且适合规模化、产业化的关联市场和发展政策都已经具备。基于此,我国将成为全球范围内最有可能率先实现新能源汽车批量化生产和销售的国家。
李伟利认为,由于近几年汽车销量的暴发式增长,再加上经济发展对石油资源的消耗量大幅度提升,我国的石油对外依存度已经超过55%。而且,如果按照现在的发展模式,这一数字还将会持续攀升。“测算显示,依照现有的发展速度,到2020年,我国的汽车保有量将会达到2.5亿辆左右,年消耗石油8.5亿吨。而我国现有的石油年产量仅为2亿吨,且提升空间并不大。这也意味着,未来我国将面临巨大的石油缺口,预计将会有80%左右的石油依赖进口。”李伟利颇为忧心地说。
在他看来,石油对外依存度的增加将使国家的能源安全遭遇相当大的挑战,再加上越来越严峻的环保压力,汽车产业已经到了不得不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而发展新能源汽车,则是实现这种转变的必由之路。因此,新能源汽车,尤其是电动汽车的发展,已经上升到了产业战略的高度,而且非常紧迫。“正因为如此,近年来,我国在新能源车的发展上下了大力气,目前已经初步构建起了适合规模化发展的关联市场。”李伟利介绍说,在新能源车实现规模化之后,其未来的发展不仅取决于市场的大小,更与整个产业的发展水平紧密相连。“而在其发展初期,则主要有赖于政府的推动。”
如此一来,是否能够构建起适合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关联市场,就成为实现产业化的关键。从目前来看,这项工作在我国已经初见成效。而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关联市场”,不仅包括初期能够推动商业化或批量化的市场,还涵盖了城市公交、市政环卫、城市物流配送等政府可控的领域。
此外,相关政策的陆续推出也为新能源车的推广提供了强大的助力。目前,我国对于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力度非常大。在一些试点城市,地方加上国家的补贴甚至已经超过了10万元。这样的力度,对于一部分消费者而言具有很强的吸引力。
谈及此,李伟利也坦言,我国新能源车的推广还没有达到预期目标。但这并非是受到政策的阻滞,而是由于部分企业的技术研发没有跟上,导致车辆的品质和性能不尽如人意,影响了消费者的购车热情。“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不断加大在技术突破、产品研发和品质管控上的投入力度,政策性补贴的吸引力会在未来得到持续释放,从而加快新能源车的推广步伐。”
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中制定的发展目标,到2015年我国将实现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50万辆,到2020年将超过500万辆。李伟利表示,为了顺利完成这一目标,我国对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补贴政策将会持续下去。其中,扩大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范围首当其冲。他透露说,明年国内新能源汽车的试点推广城市将从目前的13个扩展到15个,试点范围也会从目前的公交系统、环卫用车,扩展到出租车、城市物流用车等领域。
除此之外,各大汽车企业的发展规划也显示,电动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品将从今年下半年到2013年开始大规模推向市场。“产品的逐步上市到位,再加上相关政策的拉动和刺激,预计从明年起,我国电动汽车的发展将会以加速度前进,预计顺利实现《规划》确定的目标应该没有太大问题。”李伟利乐观地判断。
(责任编辑:韩杰)-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