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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电站发展问题多 需中央财政支持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1-02 08:10 
核心提示:由于受体制影响,国家电网企业及其关联企业所属电站上网电价高,上网电量不受限制,电费逐月结清,而不少农村水电站上网电价低,上网电量受到限制,电费不能及时结算,待遇不公平。

湖北省兴山县是典型的山区县,地下水资源丰富。近年来,该县形成了以中小水电为龙头的产业链,工业产值的比重由30%提高到80%。

水电是国际公认的清洁能源,我国河网众多,因此水电也是我国最具优势的可再生能源。

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已建成农村水电站45000多座,总装机容量已经达到了5800万千瓦,年发电量2100多亿千瓦时,其装机容量和发电量约占我国水电的30%左右。

数据显示,农村水电是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主体。目前农村水电发电量占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比重在99%以上。

根据国家电网能源研究院的资料显示,2020年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为4.9亿—5.7亿千瓦,将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的32%—35%左右。其中水电装机容量达到3亿—3.5亿千瓦。

农村水电已成为中国电力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水利部水电局局长田中兴表示,我国农村水电站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是促进生态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通过开发农村水电和电气化建设,累计使5亿无电人口用上了电;三是以电气化带动工业化和城镇化,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十多年来,600多个初级电气化县工业产值占工农业产值的比重每5年提高10%。

然而,农村水电站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不少现实难题。

由于受体制影响,国家电网企业及其关联企业所属电站上网电价高,上网电量不受限制,电费逐月结清,而不少农村水电站上网电价低,上网电量受到限制,电费不能及时结算,待遇不公平。

另外,农村水电税赋重,影响了农村水电的滚动发展。由于水电站几乎没有进项抵扣,实际税负与法定17%税率相差不多,而火电有进项税可以抵扣,实际负担税负只有6%—10%,平均9%左右,水电站是火电的近2倍。

今年9月以来,我国已有11个省市出现电力紧缺现象。从浙江、广东到中西部的湖南、重庆等地接连出现拉闸限电。

南方电网涵盖的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和海南5省区电力短缺最为严重,个别地区将缺电20%以上。

以此次列入我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实施方案》广西为例,今年入夏以来,广西遭受了20年来最严重的电荒,电力缺口达30%。关键原因在于河流上游供水不足,电煤供应紧张。

相关资料显示,广西发电能力为900万千瓦,水电占发电总量中的59%。受缺电影响,广西停产或部分停产的企业已超过1000家。

工信部门预测,此番电荒局面的产生,短期内不会得到根治。随着今后经济规模扩大,电荒现象或许会在整个广西“十二五”期间都会存在。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认为,支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有利于调动农村水电企业积极性。由于农村水电经营总体上处于保本微利状态,企业积累少,贷款比较困难,仅靠自身难以实施改造。通过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可以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并带动地方政府、企业、银行加大投入,建立多渠道的农村水电投入的长效机制,推动农村水电迈上长期可持续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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