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电力 > 新能源 >

我国应尽早确定核能规划(2)

来源:《能源》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0-13 16:31 
核心提示:第一,世界仍然需要核电,中国仍然需要核电。以瓦特发明蒸汽机为标志的工业革命200年来,社会生产力得到极大发展,人口增加,人类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但这是伴随着化石能源的大量消耗取得的。人类在200年

第一,世界仍然需要核电,中国仍然需要核电。以瓦特发明蒸汽机为标志的工业革命200年来,社会生产力得到极大发展,人口增加,人类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但这是伴随着化石能源的大量消耗取得的。人类在200年间几乎用尽了地球几十亿年间积累的化石能源。再过几十年,即使化石能源不枯竭也会变得稀缺和十分昂贵。目前人类已掌握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还不足于替代化石能源。核能的和平利用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它使我们看到了地球上化石能源逐步枯竭后人类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希望。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世界共有441个在运行的反应堆,总装机容量3.75亿千瓦,今天核电年发电量相当于1960年全球发电量的总和,提供了全球15%的电力需求。还有66个机组在建,相当现有核电机组的17%。30个拥有核电的国家已有1.4万堆年的运行经验。那些想完全废除核电的想法只是理想主义的愿望,就像人类不可能退回原始生活方式一样。

2010年我国原煤产量达到32亿吨,已达全球煤炭产量的48%。原油产量突破2亿吨,进一步提高化石能源产量将受到资源储量、安全生产等硬制约。今年上半年我国原油对外依存度已高达55.2%,不仅早已超过了50%的国际警戒线,更超过美国的53.5%。而利比亚战事迅速推高了国际油价,加大了我国石油输入型通胀压力。这些都再次敲响了我国能源安全的警钟。

另一方面我国现有能源结构高度依赖煤炭,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到68%,煤电占全国总发电总装机容量的比重达到76.8%,占总发电量的83%,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36个百分点,在气候变化谈判中我国面临更大的压力;非化石能源比重不足8%,主要是靠水电,距离2020年15%的目标还有相当大差距。因此,从化石能源逐步枯竭和昂贵趋势看,从气候与环境的承载力看,我国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同时,发展核电是不可替代的选择,否则2020年非化石能源的比重难以达到15%。

一定规模的核电发展,可有效带动产业链上的科研、装备制造、工程建设、核燃料等环节核心能力的持续提升,保持一支核技术队伍。以装备制造和核燃料工业为例,近年我国通过积极发展核电,在最短时间内大幅提升了自主制造水平,实现了反应堆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主泵等一批关键设备的自主化制造。如果我们因福岛核事故就裹足不前,那么所有的努力将功亏一篑。

第二,福岛事故后,世界各核电大国发展核电的态势并没有根本性改变。福岛核事故无疑给全球核电复苏态势带来巨大打击,一段时期内核电复苏步伐将有所放缓,但不太可能出现上两次核电事故后长达二三十年的萧条期。目前,主要核电国家均宣称要继续保有核电。美国、法国、英国等老牌核电国家表示坚持核能发展立场,并采取措施,全面审视和评估本国核电站安全,尽最大可能保证核能的安全利用。5月10日美国能源部公布了未来五年的能源战略规划。

美国此次公布的能源战略规划是在日本福岛核事故之后,但丝毫没有表示要取消或减少核能,相反有关核能的内容在规划中占有很大篇幅。从中可以看到美国要保持在核科技领域的领先地位,研究小型模块式反应堆和舰艇核动力堆,并在核聚变和核基础理论研究上保持领导地位,通过保持核工业支撑美国核武器储备和未来军事需要。美国的核政策没有让人意外,这是大国的应有之举。

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后,我们应该认真吸取日本核事故的经验教训,更加重视核安全,但作为一个人口众多能源问题十分突出的大国我们不可能放弃核电,我国未来的核政策应有一个明确的定位,如果目标模糊不清,不仅会影响能源政策,也会动摇我国的核大国地位。

美国未来五年能源规划中对核能的定位值得我们思考,我国未来的核能规划和政策应尽快确定。今年6月,英国在发达国家中率先宣布了新建核电站计划,在2025年前再建8座核电站;俄罗斯、印度等新兴经济体为解决能源需求,更是坚持新建核电容量;俄罗斯、韩国在国际市场积极进取,出口核电装备和技术;越南、阿联酋、约旦等新兴核电国家的核电建设与开发工作也在按计划向前推进。(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