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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小型水电厂转变低收益困局有序发展是关键(2)

来源:南方能源观察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12 11:48 
核心提示:小水电功不可没 在2010年的中国水能资源开发研讨会上,田中兴介绍,中国小水电资源区位分布与中国相对贫困人口区位分布基本一致,在促进中国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发挥了巨大

小水电“功不可没”

在2010年的中国水能资源开发研讨会上,田中兴介绍,中国小水电资源区位分布与中国相对贫困人口区位分布基本一致,在促进中国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而在节能减排方面,小水电在替代化石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方面更是功不可没。资料显示,按照2008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供电标准煤耗349克每千瓦时计算,中国小水电一年的发电量相当于节约标准煤5600多万吨,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4亿吨、二氧化硫排放70多万吨。农村电气化建设中的“以电代柴”,特别是2003年以来,国家启动的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和扩大试点工程,使80多万农民实现了小水电代燃料,保护森林面积350万亩。

史立山认为,除了定规则、重监管以外,更为重要的是思考如何统筹流域上下游,并结合周围环境的治理,结合农村经济发展和拓展农村就业渠道,因地制宜创新开发理念和模式,把小水电发展放在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减排温室气体及应对气候变化这样大的背景下统筹考虑,为小水电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好的环境。

而国家对小水电的政策扶持力度则远远不足。“十一五”期间全国建成的水电农村电气化县,项目总投资271亿元,其中中央补助投资15亿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仅为5.5%,与“十一五”规划每年中央投资8亿元有较大差距。而按照国家批复的《2009-2015年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规划》,每年约需中央补助资金8亿元,但目前中央投入小水电代燃料的资金每年只有3亿元。

“单从单个电站的经济实力考虑,小水电是一个弱势行业,小水电将来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以及其公益性的地位是否会得到全社会的认可。”童建栋说,“将全社会作为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受益者为小水电发展付出一定代价是合理的,也是一种‘双赢’的安排。但问题是社会并不会主动付出这种代价,而需要去争取。”

对于小水电的未来,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贾金生则较为乐观。在他看来,“‘十二五’期间,中国将同时推进大水电和小水电的协调开发,小水电的优势是大水电无可替代的,发展小水电仍将是政策支持的方向。由于生态和移民投入增多,中国水电上网电价将呈现持续走高的趋势。”

2010年末,小水电总装机达到5800多万千瓦(约占我国水电装机和发电量的30%);年发电量由2005年的1209亿千瓦时增加到2010年年末的2000多亿千瓦时。

“我国对电力的需求将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小水电又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在首届“中国小水电论坛”上说。

“中国对小水电建设虽然也在提生态补偿机制,但就实践而言,目前的生态补偿是不到位的,如何补偿都还没有明确的规定。生态补偿应与小水电上网电价挂钩,并且生态补偿应该是双向的。国家对生态型水电站进行补偿,开发者同时拿出钱对当地进行补偿。”程夏蕾说,“比如我们提出绿色电力的概念,如果经论证是生态型的电站,上网电价可以适当提高。增加的电价部分,就可以再次投入到生态建设。”在她看来,这才是一种良性循环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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