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晚间上市公司公告速递(2)
二、不分配不转增
(000156)*ST嘉瑞:恢复上市进展
2011年2月25日,*ST 嘉瑞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1月30日下发的【2011】12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终止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引进新的资产重组方,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相关问题正在协商之中,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若在规定期限内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000787)*ST创智:重整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有关事项
2010年8月1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湖南创智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申请*ST 创智重整一案。同年8月23日,深圳中院裁定*ST 创智进行重整,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为*ST 创智重整案的管理人。在深圳中院的指导及债权人会议的监督下,管理人对*ST 创智的债权确认、资产调查、评估及偿债能力分析等工作已基本完成。同时,根据深圳中院的职责划分,*ST 创智起草了重整计划草案,并由管理人审查确定后提交深圳中院及全体债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进行表决。为了保证*ST 创智出资人更好地行使表决权,现将*ST 创智重整计划草案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予以公告如下:
一、出资人的范围
创智科技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所涉及的出资人范围为截至2011年2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创智科技全体股东,涉及股份总数为378,614,200股。
二、具体方案
1.四川大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让渡其持有的创智科技股份数量的35%,同时湖南华创实业有限公司和湖南创智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创智科技原大股东的关联公司,分别让渡其持有的创智科技股份数量的35%,以上三个股东合计让渡21,329,070股。
2.其他持股数量超过1万股的股东让渡超过1万股部分的30%,让渡1万股以内部分(含1万股)的25%,合计让渡71,966,100股;
3.持股1万股以下(含1万股)的股东让渡其持有的创智科技股份数量的25%,合计让渡17,795,543股。
4.按照上述原则,出资人让渡股份共计为111,090,713股(注:每户股东让渡股份数量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不足1股部分不计入)。全体股东让渡的股票部分用于偿还创智科技部分债务,剩余部分股票存放于管理人破产重整专用账户,并在后续资产重组中由重组方有条件受让。
让渡股票的最终数量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划转的数量为准。
三、关于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说明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制作充分考虑了创智科技的历史及现实情况,兼顾债权人与出资人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平衡。
由于创智科技历史负债较重,缺乏经营主业,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个年度亏损,导致创智科技股票自2007年5月24日以来一直处于被暂停上市状态,创智科技已经基本停止经营,几乎没有任何经营收入和盈利来源,继续依靠创智科技自身的努力,将无法形成有效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此外,创智科技的股权较为分散,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仅为11.79%。创智科技股权分置改革已过三年,全部限售流通股已具有取得流通权的条件,仅因创智科技股票尚处于暂停交易状况而没有办理相关解禁流通手续。而只有对创智科技债务进行重组并引入重组方,注入优质资产,创智科技方能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并恢复上市,广大出资人的权益才能得到切实的保障。
本方案只有获得出资人组会议的表决通过,并获法院裁定批准方能生效,从而才能避免创智科技破产清算给广大出资人带来的损失。同时,通过资产重组,恢复创智科技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从而使股东持有的股票恢复交易、价值得到提升,并享有创智科技重整成功所带来的收益。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创智科技管理层及管理人真诚地希望各位出资人理解并支持创智科技的重整,通过本方案。(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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